上海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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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 继承 的遗产是否就是 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下面是关于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回答,请参考。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 、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 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 医疗费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 遗嘱 或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继承的遗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否需要去分配?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拓展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如果离婚时,夫妻一方已经继承的遗产,即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该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配偶一方继承的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明确指出只归夫妻一方,那么,该遗产属于夫妻一方的遗产。

夫妻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如果离婚时,夫妻一方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没有进行实际的分割,就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待到实际分割后,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才能进行分割。因此,《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5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继承的遗产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的遗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还是个人财产要根据以下情形而定: 一、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下了遗嘱,并在遗嘱中明确指定了遗产归只一方个人所有的,那么该遗产属于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二、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遗嘱没有明确写明遗产只归一方所有的,或者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的,那么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上海一孤寡老人的遗产由侄甥辈继承,《继承法》对此是否有明确规定?

《继承法》没有明确规定,规定在《民法典》继承编。

《继承法》于2020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时失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作为新法其法律规定内容将代替《继承法》这部旧法。这一点在民法典最后也有明确规定。

侄子外甥的继承权并非直接继承权,而是代位继承权。很多朋友可能只知道中国的第一部《民法典》颁布并使用了,但是具体内容是什么并不清楚。《民法典》一共六编,分别是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而有关侄子外甥有继承权的规定在继承编第1128条。该条的上一条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没有侄子外甥的,也就是没有直接的继承权利,只有在侄子外甥的父母,也就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情况下,侄子外甥才有权利代替自己的父或者母享受继承权利,这也就是代位继承权。

法律做此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让公民财产尽可能的传承下去。在现实生活中有部分人的家庭是失独家庭的同时也没有父母、配偶,这部分人如果去世则由自己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财产,在原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如果所有继承人都逝世,那这个财产将变成无主物会被国家收回,因为社会发展出现无主物的情况越来越多,国家因此将可以继承的范围克制性的进一步扩大,以保证家庭财产能在家庭内部有效流通。

但是这种事情毕竟少之又少,大家还是要坚持通过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很多人看到可能会心生羡慕,什么都没有做凭空砸下巨额财产,这种情况不是每个人都能遇到的,而且即便遇到也应该保持平衡的心态依靠自己创造财富,否则再多的财产也会因为没有规划被挥霍的一干二净。

继承的遗产是否是共同财产

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个人继承所获得的遗产也属于共同财产。但遗嘱确定只归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是不参与分割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继承父母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父母的遗产,一般是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仅限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遗产。且对于前述遗产,被继承人指定由其个人子女继承的,也不得认定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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