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夫妻遗产继承纠纷

今天给各位分享上海夫妻遗产继承纠纷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上海遗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背飞鸟婚姻网(www.wjpfk.com),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上海遗产继承诉讼费多少?

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属于民事诉讼,诉讼费的多少是根据诉讼标的财产价值来确定的。

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

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5%加上1300元计算;

标的金额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加上3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9%加上4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8%加上6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7%加上11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00万以上2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6%加上21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00万以上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5%加上41800元计算。

另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诉讼费。对遗产继承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诉讼费。

上海一男子背叛婚姻后,想平分妻子继承的房产,如何从法律角度看待此事?

首先,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该女子作为自己大一遗嘱中的唯一继承人,继承的这一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丈夫想要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分是不可能的。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他们的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因为个人问题出轨,背叛婚姻,没有履行在婚姻中夫妻双方因履行的忠诚、平等、互帮互助的义务,所以能够判定他们感情破裂,应该予以离婚的判决。

以上便是这一事件中,从法律角度衍生出来的法律问题,回归到这一问题的本质,作为一名婚已婚男子,无视婚姻中另一半的存在,贸然固然与他人进行不正当的关系,是非常可耻的,在道德层面也为人接受,同时想要离婚之时,还肖想分得妻子的财产,甚至在妻子列出相关证据之后,寡廉鲜耻的表明自己也曾视大姨如亲生母亲一般对待,这样的行径更让人难以接受。好在该女士是幸运的,大姨在你遗嘱时指定了她为唯一的继承人,这也使得她在离婚官司中能够将这套房产保全。

能够成为夫妻是一种缘分,当夫妻缘尽,不管是谁对谁错,好聚好散才是真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拎得清自己所处的位置,不能想要占尽一切便宜。如若不能白头偕老,也应该回归到自己该归的位置,不要让这段婚姻成为双方后悔和遗憾的存在,毕竟曾经美好过,最后的对簿公堂,对两人都是一种强烈的伤害。? ? ? ? ? ? ? ?

上海一男子结婚十年不回家,却要平分妻子继承的房产,是否合理合法?

上海一男子结婚十年不回家,十年之后却想要离婚进而跟妻子平分妻子继承的来自于大姨的房产,但遗憾的是妻子根据大姨的遗嘱继承的房产,遗嘱只指定了妻子一人合法继承,所以丈夫想平分并非合法合理。

从法律角度来讲,妻子继承了大姨的房产来自于大姨的遗嘱,而遗嘱内容则指定由妻子一人继承,所以这并非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男子无权分走其产权。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中有一项要求,如果其中一方继承遗嘱得来的财产,则由其中一方持有,并非夫妻共同财产。刚好这名男子的妻子符合婚姻法中的这一项规定,从而该男子并没有任何理由分走妻子的这一套房产的一半产权。

从情理上来讲,结婚十年不回家,与妻子之间毫无互动和帮助的男人,也不配分得妻子的财产。因为在这个家庭中,他们的夫妻关系是名存实亡的,是各过各的,完全没有丝毫的相互帮扶和夫妻的情分在,他们的夫妻关系早已破裂,只是虚有其表而已,空有夫妻的头衔,而没有夫妻之间应有的状态,所以此男子此时回家想要分走妻子的房产,想必另有他图。

婚姻本该以爱情为切实,以白头偕老为目标。两个人不断的努力,携手并进,共同奋斗,最后得以实现目标,而并非这样名存实亡的爱情,不管他们以何种目的和何种原因维系了这十年的婚姻关系,但这是扭曲的,是畸形的,是不健康的婚姻状态,也希望人们在日后能够正面自己的婚姻事实。一段婚姻带给人人的是避风的港湾,是积极向上的,是能够让人充满愉悦与幸福感的。如若不然,则应该及时止损,让自己少受伤害。? ? ? ? ? ? ? ? ? ? ? ? ? ? ? ? ? ? ? ? ?

上海一男子离婚时竟要平分妻子继承的房子,此事中涉及了哪些法律问题?

上海一男子离婚时要平分妻子继承的房子,在这一事件中,涉及到的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这名男子想要平分的房子是来源于妻子的大姨,妻子的大姨一生无子,去世之前立有遗嘱,将自己的唯一房产由外甥女继承,所以去世之后,该女子也就顺其自然的继承了大姨的房产,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

但这名男子在离婚时,需要将这一财产列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认为自己在妻子大姨生病期间,也如同子女一般认真照顾,所以想要分得一半产权,并且妻子在与自己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都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共同财产中也有极个别的例外,有着明确的规定,在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财产的,属于个人财产。恰好这名女子的大姨在遗嘱中只指定了该女子一人继承其房产,所以她的丈夫---也就是这名出轨的男子并没有此套房产的继承权。

从道德上,这名男子出轨在先就已经触犯了众怒,在道德层面无法站稳脚跟。从法律上他也在肖想着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这确实为人所不齿。夫妻双方本就应该相互帮助,共同面对困难,并且朝着相濡以沫、白头偕老的道路前进,但他却在半路与他人行不轨之事的同时还企图拿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所以不管是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这名男子都落尽了下风。好在有法律的保护,让这名受害的女士能够保全自己的财产,同时能够顺利离婚,远离渣男,才能过着无比幸福的生活。? ? ? ? ? ? ? ? ?

上海一妈妈订立遗嘱财产只留给儿子,这样的“未雨绸缪”是否操之过急了?

上海一妈妈订立遗嘱财产只留给儿子,这样的“未雨绸缪”是否操之过急了呢?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吧。

这位女士的儿子在国外学习。我之所以这么早就立下遗嘱,是因为我担心年轻人的婚姻不稳定。我不希望儿子将来离婚,我给孩子的财产将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现在我们还年轻。我们将分割部分财产继承、分割和离婚。”同时这位女士还表示:如果他们白头偕老,财产肯定属于这对夫妇,他们将来可能会把它传给我的孙辈。但如果他们真的分开了,他们希望保留自己的钱。

从表面上看,似乎没有问题。只要没有离婚,遗产仍然是夫妻双方的财产。然而,没有考虑到婚姻中男女之间的不平等。如果丈夫犯了错误或者丈夫要求离婚,这对女人来说是不公平的。有网友表示,理论上没有问题,但伤害了感情。所以看来赵女士很有先见之明,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防患于未然。但如果你从父母的角度考虑,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过上幸福的生活,拥有幸福的婚姻呢?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不可避免地离婚。

这位女士通过把自己的财产全部留给儿子根据法律是有依据的,并没有什么不恰当的地方,而且这也是未雨绸缪,并没有什么不足的地方,但是很有可能会破坏儿子夫妻之间的感情,而且按照传统的家庭观念来说,以及正常的思维,父母应该对自己的子女一视同仁,不应该厚此薄彼,甚至区别对待。但是这位女士看起来有先见之明,防患于未然,但是如果站在父母角度去想一想这个问题,谁不希望自己的儿女能够有一个完美的婚姻呢,所以这位女士的遗嘱很出现了一种消极的暗示,同时很有可能会影响到孩子夫妻之间的相处,而且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案例是非常少的,因为这并不符合我们大众的观念和认知,但是可能这位女士之间也会有一定的隐情,我们也无法否定他的决定是否正确,但是把这个事件放在大众视野当中,可以让我们有更多的普法案例了解,这样也没有什么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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