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继承人遗产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上海继承人遗产,以及上海继承房产对应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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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流程

(一) 办理房产证 过户手续要到被 继承人 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 死亡证明 。 (二)办理 房产证过户 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 继承权公证 。 (三)办理 房屋过户 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四)遗赠和 法定继承 、 遗嘱继承 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 房屋所有权 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 身份证 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上海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了吗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现在已经不需公证了,房产继承公证一般分为法定继承公证、遗嘱继承公证以及遗嘱继承这三种,但是现在很少有人会立遗嘱,因此在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法定继承了,而这个法定继承所指的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限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的继承方式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上海房产继承过户如何办理

上海房产继承过户的办理流程如下所示:1、继承人可以单方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转移登记,即继承人持被继承人的遗嘱或者是持有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公证文书,到被继承人的房屋登记所在地的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房屋变更登记即可。2、在登记本上所有权人变更后,向申请变更登记的人颁发新的不动产产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上海公证处遗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

1、证明涉及房产的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收费标准为按受益份额的面积计算,每平方米80元,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2、证明不涉及房产的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收费标准为:受益额50万元以下部分含50万元,按0.8收取,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按0.6收;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按0.5收取;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上海一老伯一生未婚无孩,离世后大笔遗产起争端,由谁来继承?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结合张老伯的实际情况,他离世后的大笔遗产应该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钱是最能衡量人心的,有时候即使是亲人也会因为钱财的问题产生矛盾。近日,上海浦东法院就审理了一则关于“遗产纠纷”的案件。

事情是这样的:故事中的主人公张老伯在2019年因为疾病原因离开人世,但是却留下了一大笔遗产。他一辈子没结婚,也没有直系兄弟姐妹,就连自己的父母都早早离开了人世,因此这大笔的遗产成为了一些旁系人员的争夺利益。

《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张老伯的堂妹张丽,也就是案件中的原告,她认为自己对张老伯尽了一定的抚养义务,应该取得遗产的一部分。张丽说自己会在平时的周末去看望张老伯,为其洗衣做饭,陪他聊聊天,给张老伯的生活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但是对此,张老伯的姑姑以及表弟都不认可,他们觉得张丽无权获得大额遗产。三人为此争执不下,最终张丽一气之下把二人都告上了法庭。

在庭审中张老伯的姑姑表示自己一直保持着对张老伯的探望和照顾,并且还承担了其离世后的丧葬义务,应该获得张老伯留下的全部遗产。而张老伯的表弟也表示自己曾帮张老伯找过房子居住还照顾了他一段时间,这份遗产自己也有份。

不过最终法院审理判定,驳回全部的申诉,这也就意味着三人都无法获得张老伯的遗产。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认为以上三人对张老伯的照顾其实也就是处于正常的亲戚走动水平,并没有达到抚养较多的程度,因此无权获得张老伯的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被继承人去世后,如果留有合法的遗嘱,就按照遗嘱来分配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张老伯没有法定继承人,因此他的情况就不适用于这一条。

同时《民法典》第1160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组织所有。

鉴于张老伯的实际情况,他符合这一条例,因此最终法院判定张老伯的遗产归国家所有,并将用于公益事业。

这场闹剧最终“落了场”,也让围观的小伙伴们感叹金钱对人们的诱惑之大。其实,我觉得爱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属于你的钱就算你去无理取闹最终也只会落得被人笑话的结局。

在这件事中,无论是张老伯的堂妹还是姑姑、表弟,都并没有对孤家寡人的张老伯有多照顾。三人在张老伯离世后却想获得遗产,简直是痴人说梦,如此结果,并不让人意外。

上海房产遗产继承需要什么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100万元以下(含100) 累进计费率是5‰,101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2.5‰,1001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1.5‰,2001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0.8‰,5001万元以上至8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0.4‰,8001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 0.2‰,10000万元以上部分累进计费率是0.1‰。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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