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纠纷应当收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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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吗

一、 起诉离婚 需要什么 证据 吗? 1、 结婚 的证明材料( 结婚证 或 婚姻登记 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 离婚 原因的证明材料 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 证人 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需要注意的是,第三者的证据取得需要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否则法院一般是不会采信的,在证据取得方面如果不知道怎么做可以先咨询专业 律师 。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如 分居 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 法院判决书 、裁定书等材料 6、双方经济状况 双方收入、存款、 债权债务 等证明。如单位证明、 工资 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 债务 数量,债务 债权人 姓名、住址等。 7、住房证据材料 产权证、 租赁合同 、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8、子女状况 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 抚养 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9、财产清单 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如果夫妻双方都比较富裕,则需要调查清楚一方的财产情况,以免遗漏,还要防范一方转移、隐匿财产。如果是另一方的收入比较高,有必要查清对方的财产情况了。 二、起诉离婚的时间是多久? 1、双方已经达成 离婚协议 ,但通过 诉讼 到法院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一般三个月内审结,由法院出具离婚调解书或者 离婚判决书 作为离婚凭据(通常是离婚调解书) 2、若对方不同意离婚,除非有符合 婚姻法 第 32条规定的情形,否则只要对方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针对第一次起诉的案件,一般都判决不准许双方离婚。在该判决生效后(若双方均不上诉,在判决作出15 日后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六个月,你可再次诉讼(指第二次起诉,但非指“ 二审 ”。所谓二审,是之 一审 的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若一审法院判决不准许双方离婚,且原告没有有效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的,建议当事人千万不要上诉,因为上诉二审法院基本上都是维持,对当事人而言唯一的结果就是又浪费几个月的时间,拖延了第二次起诉的时间。),再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都判决准许双方离婚。 3、人民法院现在审理民事案件一般都先使用简易程序,若对方不同意离婚,基本上都会在三个月之内结案(简易程序的概念是 审理期限 不超过三个月),在司法实践中每个法院的具体情况有一定的差异,有的法院判决不准许双方离婚的案件有时可能会在一个月内甚至一周内结案(例如 上海 部分法院的速裁庭审理的案件)。若人民法院在简易程序中未能审结案件,可转入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审理,但一般情况下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就意味着法院准备判决离婚,只是因为案情复杂,无法再三个月内审理完毕,所以普通程序也不见得是坏事。 任何的民事官司或者是刑事案件在开展诉讼活动的过程当中都是围绕着证据在审判的,对于起诉离婚来说也并不例外。即使是真的收集不到任何 夫妻感情破裂 的证据,那关于共有财产,还有争夺 子女抚养权 对于自己有利的证据等这些还是应该准备齐全的,没有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那最终的结果就有可能是败诉。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和证据)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对于离婚的事也没谈拢。那么就只能起诉离婚了。在确定了可以起诉、以及去哪个法院起诉之后。接着就是该准备起诉离婚的材料了。

离婚诉讼的材料,一般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 证明原被告身份、以及基础法律关系的材料 ;

第二部分是 起诉状 ;

第三部分是 和诉讼请求相关的证据 。

一、基础信息

第一部分由 原被告身份信息 以及 双方婚姻关系证明 组成。

原被告身份信息一般可以是男方和女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是常口信息。常口信息一般是由律师通过公安局人口管理系统进行调取的材料,里面的信息会比身份证更具有时效性。比如对方迁过户口了,那么除非换身份证,不然的话,身份证上的信息是不会改变的,但常口信息就能显示出最新的户籍地址,所以有些法院也会要求提供对方的常口信息。

双方婚姻关系证明的材料一般是结婚证复印件。结婚证丢失的,也可以去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者去档案馆、街道办事处调取你的结婚档案也可以。目的就是用来证明你们双方的婚姻关系。但户口簿一般是不行的,因为无法保证户口簿上的信息是最新的。

如果不是在对方户籍地起诉的,那么还需要提交对方的居住证、暂住证、或居住证明来证明对方的经常居住地,居住证明一般可以去对方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开具。如果开不出的,那么可以考虑先去对方户籍地进行起诉。如果你对到底去哪个法院起诉搞不清楚的,可以看一下我的上一篇文章。

起诉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

以上的这些基础信息材料一般只需要提供一份给法院就可以了。

二、起诉状

第二部分是起诉状,需要写明原被告的信息、你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

这个我先不展开,之后会单独写一篇文章详细来说。

三、感情破裂证据

第三部分就是和诉讼请求相关的证据和材料了。这个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一般可以分为以下五项,分别是 法定离婚,孩子抚养,财产分割,损害赔偿,以及补偿和帮助 。

限于篇幅,这期我先来讲一下哪些情况属于法律规定的应该判决离婚的情形,以及你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来证明存在这些情形。

在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官需要通过审查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来决定是否判决离婚。而感情是否破裂这件事又是比较主观的,很难进行界定。所以,法律规定了如果发生某些情况,可以视为双方感情破裂,应该判决离婚。这些情况就是《民法典》1079条所规定的内容,包括:

(1)一方 重婚 或与他人 同居 的;

(2)一方实施 家庭暴力 或 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

(3)一方有 赌博 或 吸毒 恶习并屡教不改的;

(4)双方因感情不合 分居 满2年的;

(5) 第一次起诉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又满1年的;

(6)一方被宣告 失踪 的。

如果存在以上的这些情况,那么你就可以在起诉离婚时一并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如果能得到法院的认可,那么即使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应该判决离婚。

重婚

对于重婚的认定来说,需要提供证明力较强的证据,一般至少需要提供对方和第三人存在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证据。可以是与第三人举办过结婚仪式的证据、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申报户口的证据、或者对方重婚罪的判决书等。

与他人同居

对于与他人同居而言,证据的效力可以略微弱一些。但这个弱也只是相对于重婚而言的。如果只提供了对方存在出轨事实的照片或者视频,是很难被法官认定存在同居事实的。从现有的判例来看,公安的谈话笔录中对方的自认,或者对方签下的证明存在同居事实的承诺书等,才能够证明对方存在与第三人同居的事实。

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的认定,也需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实务中一般需要达到轻伤以上,或者多次受伤,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家暴。严重的情况,可以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刑事判决书,证明对方有过故意伤害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报警记录、谈话笔录、验伤报告或伤情鉴定意见,都是必要的证据。如果有对方书写的悔过书,或者录音录像,也可以作为证据一并提交。

遗弃、虐待

遗弃虐待家庭成员,这个在实务中较为少见,一般需要有法院的刑事判决书,认定对方存在遗弃罪或虐待罪,才会在离婚诉讼中予以认定。不然即使一方身患疾病,另一方出走不闻不问,通常也不构成虐待或者遗弃。

赌博

赌博的话,在实际中的认定标准较为严格,甚至有一些被法院判了赌博罪的,都没有依此判决离婚。所以,如果对方存在赌博恶习,那么只能说尽量提供证据来证明了。是否会判离还是要根据其他情况来进行综合判断了。

吸毒

如果对方存在吸毒的情况,那么一般提供对方被拘留、或被强制戒毒的行政处罚材料就可以了。在实际中,一般需要多次以上才会被法院采信。当然,对方如果在法庭上自认存在吸毒史,那么法院一般也会认可。

分居

分居的证据较难收集。对方如果认可,那么不成问题。不认可的情况下,如果是分居两地的,那么提交自己的居住证明或者工作证明就可以了。但如果是同城,那么可以先去居委或村委开居住证明,同时提供证人证言来证明双方分居的事实。自己的通勤记录,也可以用来证明自己的实际居住地。如果对方不能提交相反的证据来证明你们还在同居的,那么法官一般会认可分居的事实。

失踪

另一方失踪的情况下,需要先去派出所报案,在报案满2年后,如果人还是没有找到的。那么可以去法院走一个宣告失踪的特别程序。在经过3个月的公告期后,法院会宣告对方失踪。拿到判决书后,再去法院起诉离婚就可以了。

最后,虽然法律没有规定,但如果之前已经起诉过但没有判离婚的,这次已经是第二次起诉了,那么在证据材料中需要把上一次没判离婚的判决书作为证据提交。同时,如果有分居的证据,也可以一并提交给法院,没有的话,那么也建议在起诉状中说明一下。

以上就是法定判离的所有情形了。

在目前倡导婚姻稳定的当下,法院一般对于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审查得都会比较严格。如果程度不够,那么就不一定会判决离婚。但如果真的存在这些情况,也的确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的,那么法院一般还是会依法判决离婚的。

本期为你分析了,离婚诉讼所需要提供的基础材料有哪些?哪些是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以及需要提交怎样的证据来证明存在这些情形?

往期部分内容:

一份标准的离婚协议,应该是这样的

哪些情况下,不能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

《民法典》后,怎么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时,怎样防范你的另一半转移财产?

我是晓天,专注于提供上海地区的家事法律服务。

离婚诉讼应该准备些什么材料!

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供你参考借鉴: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神马都是浮云,问问感情有木有,木有感情的人你伤不起

离婚纠纷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纠纷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纠纷立案需要什么材料,不同的人对于不同的情感会有着不同的看法,所以每个人在生活中都可能体会到这些不同的情感,因为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受影响的因素太多。以下分享离婚纠纷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纠纷立案需要什么材料1

1、民事起诉状。

2、身份证。(只需要带原告自己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即可)

3、结婚证。(或者婚姻状况证明)。

只需要带一本结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一般情况下,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不需要花钱,大多无偿提供婚姻登记证明和核对章。但如果复印相关婚姻登记材料,需要交纳一定的复印费用。

4、请求法院处理的财产清单。

财产清单是立案材料中较为重要的材料之一,它的重要之处在于法院是以原告所列财产清单中的财产项目收取诉讼费用的。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收取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争议财产在1万元以下的,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50元;超过1万元的部分,加收1%。

比如,双方争议财产在50万元,法院要收取的诉讼费用就是50元+4900元=4950元;再如,双方争议财产在一百万元,法院要收取的诉讼费用就是50元+9900元=9950元。

对于上海、北京、广州等大城市而言,虽然普通百姓没有巨额财产,但仅房产一套就可能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上百万、甚至几百万元。因此,如果据此交纳诉讼费用,将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但是,要明确一点,这里所要列的财产清单,仅仅是需要人民法院处理的即双方有争议的财产,如果不需要人民法院处理,即双方对一部分共有财产已作好约定或即将能做好约定,当事人不想让法院处理,就不必列入到财产清单,以避免不必要的诉讼费用。

离婚纠纷立案需要什么材料2

一、离婚诉讼立案材材料包括哪些?

离婚诉讼立案材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身份证或居住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丢失身份证的,应提交公安部门出示的人口信息复印件、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财产清单复印件(一式两份)。

立案时,只需要带一本结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经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

财产清单是立案材料中较为重要的材料之一,它的重要之处在于法院是以原告所列财产清单中的财产项目收取诉讼费用的。

二、离婚诉讼立案都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

1、避免被告两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

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

(1)起诉状;

(2)书;

(3)身份证;

(4)财产清单。

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

2、规范书写起诉状。

对起诉状的书写,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

(二)提交财产清单的问题。

因为离婚纠纷财产争议一并处理,加之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的,因此,法院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当事人尽量少列财产数额,先少预交诉讼费用,这不是恶意避免向法院交费,而是因为起诉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协商、的可能。

(三)立案前后时间段的把握。

有些法院周一到周五每天都可以立案,有些法院在有些特定的时段(比如周五上午或下午)是不立案的。因此,最好安排在周一到周四立案,最好在下午四点之前立案。

(四)附带申请调查取证文书的问题。

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在一般情况下,有些特定的证据,如银行存款情况、股票帐号情况等当事人不能在诉前调查,只能委托法院调查,或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但如果对方一知道原告诉至法院,很可能就会立即将资金转移,因此,建议原告直接在诉状中附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或调查令申请书,并注明先查询再送达的理由,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官找审理离婚纠纷时,如果判处双方离婚的,还需对夫妻之间设计的共同财产、孩子等进行合法的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按照男女平等、照顾子女、过错方适当补偿的基本原则进行,但是如果是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合意的,法院可以不予理会。

离婚纠纷立案需要什么材料3

一、离婚立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二、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是什么?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提供结婚登记证书的目的是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如果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如去社区居委会申请出具相关的证明。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相关证据。这项证据的证明目的是关于婚姻系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等情况。证据的形式可以是证人证言或者其他书面的证据。

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4、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患病的具体时间。如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教要求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劳改地点。如一方因婚外情引起离婚的,应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证明材料,不过在收集这项证据时,最好像专业的婚姻律师求助,以免对他人造成侵权。

5、提供子女的相关资料。提供的信息应包括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6、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要想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的话,必须要严格的按照法律规定内容来进行,首先是需要找到管辖法院,然后提供相对应的材料,才能够对此决定是否立案处理,最终才能作出判决。

如果你还有上海离婚纠纷应当收集的证据和离婚案件证据收集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背飞鸟婚姻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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