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协议签订以后还有机会反悔吗?如何变更离婚协议?

  签订离婚协议以后还有反悔的机会吗?我们无法用去定义到底什么才是好的婚姻,因为每个人对于“好”的理解和感受都是不同的,但不可否认,好的婚姻关系中,双方并不是彼此独立的,而是各取一半,相互包容理解,这样才可以获得美满的家庭。

  然而实际生活中,很多人的夫妻关系都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最终不得不走向离婚的结局。那么签订离婚协议以后还有反悔的机会吗?

  

 

  男女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后一方是可以反悔的,但有一定的时间节点限制:

  一,男女双方在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后,在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前,任一方随时都可以反悔。

  二,男女双方持离婚协议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期间:

  (一)2021年起,在双方申请办理离婚登记30日内,任一方都可以主动撤回离婚申请。

  (二)2021年起,在双方申请办理离婚登记30日后至60日内,任一方不去民政部门申请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上述情形其实就是双方不能不能在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了,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

  三,当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原则上是不能反悔了,但对于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就财产分割部分反悔,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以上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有其他关于离婚的问题,可以拨打电话或者在线留言,咨询家理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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