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如何分割离婚——北京市朝阳区律师解答咨询

问:房子是婚前购买的,贷款仍未偿还。我丈夫的名字写在上面。现在离婚结束了。房子的财产怎么办?

答:婚前配偶一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向银行借款。婚后,这对夫妇用他们的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地产以定金方式登记的,离婚时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裁定该房地产属于房地产登记方,尚未偿还的贷款为房地产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及相应的增值部分,由房产登记方补偿对方。

该房屋是您丈夫婚前的个人财产,但您丈夫应在婚后向您支付50%的共同贷款还款折让和相应的夫妻共同财产增值。至于房子的市场价格,双方一般都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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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北京律师事务所 王海洋律师。
    技能:离婚诉讼,夫妻财产处置、夫妻财产风控与配置、婚姻家事相关非诉业务。遗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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