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关系破裂,他们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离婚。
但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失踪,他可以在被宣告失踪后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吗?
申请宣告失踪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一方被宣告失踪后,如果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可以依法判决离婚。
在实践中,法院处理被告被宣布失踪或未被审理的离婚案件的基本条件是:
1.被告失去联系的时间必须在两年以上,原告应向法院提供公安机关或基层组织的相关证明;
2.庭审中发现被告人下落不明或者有信息但无地址的;
3.法院应当限制被告人在开庭前以公告形式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答复诉讼。失踪时间与应诉时间相加两年后,被告仍不应诉的;
4.如果被告在应诉后仍然下落不明,法院可以缺席审判。
5.诉讼文书经庭审后不能送达的,也可以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后60日内送达。
6.一方失踪,另一方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的,无论失踪时间长短,法院都应当受理,并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程序审理。法律文件通过公告送达。
应当指出,因一方下落不明而提起的离婚诉讼不能按照宣告失踪后提起的离婚诉讼程序进行,因为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其后果也是不同的。
宣告死亡是法律推定的人的死亡,其法律后果与自然死亡相同。失踪者被宣布死亡的日期是继承的开始。
然而,离婚的判决只是婚姻关系的终止。失踪一方的财产可以委托他人保管,配偶不能继承。
如果一方被宣布失踪,这是准予离婚的条件之一。
自失踪人与家人失去联系之日起至宣布无失踪人之日止,已满两年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如果能够证明失踪人已经死亡,或者婚姻的一方当事人已经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然终止,无需离婚。
以上是对申请宣告失踪后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问题的回答。
北京离婚律师长期在婚姻家庭诉讼的第一线工作,处理各种离婚案件,并有很深的实战经验,所以如果有任何相关问题,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