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死亡孩子怎么继承遗产

作为公婆,给你孩子大部分人都会同意,但给你,很多是不愿意的。因为你的变数太大了。以后你再婚了,又有孩子了,如果你再婚对方是否有其他孩子,你百年后,你的父母是否还健在,等等一系列问题,总之,就是你公婆担心这遗产最终无法全部落入到他们家有骨血的孩子手里。所以你公婆不同意过户到你名下我觉得很正常。

假设这个遗产中的房产是你先生个人财产。

那他亡故后,没有遗嘱情况下,公婆,你,孩子都是能继承四分之一的。

现在你描述“遗产中的房产留给孩子”,所以当房产登记到你名下,就变成遗产中的房子留给你了。

我觉得比较可行的方法就是房产证变更为公婆,你,孩子四人共有,然后叫公婆离遗嘱,他们过世后属于他们的房子份额给孩子(就是避免你公婆的其他子女到时候分遗产的情况)。

另一种方案,我觉得你公婆也能接受的就是,他们和你都放弃对这房子的继承,把产证直接变更为你孩子的名字。(这个方案的前提是你也同意放弃相应份额的继承,产生的后遗症为:现在未成年人的房产是不能办理出售手续的,按照规定,在子女年满18周岁以前,父母是不能对其名下的房屋进行出卖或抵押等处理行为。如果要对其进行处置,首先必须提供全体监护人签名保证其具有监护人资格、出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的被监护人利益的保证书;其次需要提供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未成年人需大额消费的证明、医疗证明等书面材料;同时,还需要由公证机构对处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这一事实进行公证。也就是说,如果父母生意方面遇到资金不足,想要将该房屋进行抵押贷款,也是不可以。)

再有个方案就是公婆放弃他们的份额给孩子,房产证变更为你和孩子名字(产证注明各自份额,你四分之一,孩子四分之三)。不知道你公婆会不会同意,因为有你名字在房产证上(当然孩子名字也有),今后你处理起来这套房子从实际操作过程中会容易很多,不知你公婆会不会担心这点。

1、你问的“长时间不过户,会对我应得的部分影响吗”。一般来说,只要不析产,保持原状,你的部分就应该属于你的,只是名义上没有做变更。当然你也无法处置这部分遗产,因为没有变更到你名下。但会对你孩子的那部分产生影响。因为你公婆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他们百年后(假设他们的父母已亡故),属于他们的部分就不是全部给你孩子了,是你先生的兄弟姐妹之间平分(包括你先生),你孩子代位继承你先生的那部分。而且如果这样的话,到时还需要提供你公婆的父母死亡的证明,更麻烦。叫你公婆立遗嘱是规避这些风险最好的办法。

2、“如果我再婚会不会影响继承?”。法律上说你再婚和你继承你先夫的遗产没有关系。但会影响到你公婆心情,从而影响到他们对属于他们部分遗产处分的态度(如果你再婚时,你公婆依旧没有对属于他们那部分进行处分的话)

3、“若是丈夫的户口销了房子没过户会不会对继承有影响?”这个没有影响的,因为既然是遗产那就说明你丈夫已死亡,死亡了那户口就是要注销的,理论上你户口不注销都开不出派出所证明去火化。你要作为遗产继承过户,就是要提供户口注销(死亡证明)后才能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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