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有人咨询,村里一老人病逝,儿女早已在城里安家,且户口也迁至居住地,现老人病逝,儿女是否对其生前居住的房屋及房屋所在的宅基地享有继承权?
笔者就这个问题查找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提出拙见。
一、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其中,并未明确规定宅基地属于公民的遗产。并且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并非个人所有,村民享有的是使用权,故,宅基地不能被继承。
二、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被继承。
律师总结
因此,宅基地可分为宅基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所有权两部分权利,宅基地虽然不能被继承,但是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继续使用宅基地,可是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
作者:李广武律师
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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