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文看懂遗产继承顺序

近年来,随之经济经济社会的发展,遗产继承纠结时常见诸报端,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加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颁布实施,遗产继承问题再度引发社会关注。

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文献和司法案例,结合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我们重点解读

遗产继承顺序问题。

一、遗产继承顺序

根据《民法典》第六编继承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一)没有遗嘱或遗赠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根据相关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比较特殊的情况下,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同样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

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的具体内容

,遗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三)我国《民法典》中特别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无法定扶养义务的自然人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保障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

二、注意事项

(一)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2)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原则;(3)保护老、幼、病、残疾人利益原则;(4)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即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未出生子女的利益。

(二)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例如,古董玉器无法进行分割,但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三)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自愿清偿的除外。

2021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一般来说,老人百年后,会留下遗嘱来对生前个人财产进行分配,老人的配偶、子女会根据遗嘱继承财产。如果老人没留下遗嘱,那么家属该按照怎样的继承顺序和分配比例来继承遗产呢?

一、遗产继承要遵从怎样的顺序?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举个例子,比如父亲和一位水果摊摊主签署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约定水果摊摊主承担父亲生养死葬的义务,父亲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水果摊摊主所有的协议),还立下了一份遗嘱,写明父亲个人所有的位于市中心的一套两居室在其死后归两个儿子所有。

像这种情况,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继承开始后(即父亲死亡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如果没有立遗嘱也没有签署遗赠抚养协议,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法定继承适用哪些情形?

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民法典》第115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三、法定继承要遵从怎样的顺序?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比如说父亲去世了,如果妻子、儿子、儿子的爷爷奶奶在世,则由他们继承父亲的财产;否则由父亲的兄弟姐妹、父亲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继承其财产。

四、法定继承遵循怎样的分配比例和原则?

(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比如父亲有3个儿子,父亲死亡后,未留下遗嘱,这3个儿子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父亲所尽赡养义务等方面的情况基本相同,那么他们所取得的遗产份额比例应当均等,没有明显差别。

(二)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可以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这里“特殊困难”与“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要同时具备。继承人生活有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对其照顾的界限,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在分配财产时可以多分,这是“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的体现。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举例来说,首先,父亲经济、生活上有困难,需要协助;其次,儿子有条件和能力却不赡养父亲。当两个条件同时具备,分配遗产时,应当对儿子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可以不均等分配,法律尊重继承人之间自愿行使继承权的约定。

以上就是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的相关规定,有不懂之处可以和我沟通。

人去世后,家属必知的10大法律常识

大家都知道,人去世后有很多后事需要处理,那么具体有哪些呢?

1、去世后肯定最先处理后事。

这里的后事包括葬礼、开具死亡证明、注销户口等

2、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就比较多了,首先包括房产、股权、股票等账户和各类资产。这里面较为重要的就是遗产分配,而遗产分配里最重要的就属遗产的继承顺序。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人去世后债务怎么办?

一般来说,人去世后债务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如果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

4、配偶去世后,是否对其父母有赡养义务?

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去法院起诉子女支付抚养费等权利。

所以,丧偶儿媳是否有义务赡养老人,要先确定其是否属于法定的赡养人。

按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种人:

1、老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2、跟老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因此,儿媳不属于法定的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不过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事实上协助义务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旦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协助赡养义务也会自动解除。

所以,丈夫先于老人死亡,其儿媳即没有义务继续赡养对方的老人。并且,被赡养人也不能以对方不尽赡养义务为由,去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实际中丈夫死亡后,丧偶儿媳大多会继续照顾对方的老人,并且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还可以在老人百年之后参与遗产分配,不过,这时候若是家族有多个继承人,可能会产生继承纠纷,涉及遗产较多的,必要时可以去法院起诉。

5、去世后寿险如何理赔?

关于保险理赔的标准,法律上暂时没有明文规定,赔偿多少根据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而定。

理赔流程与程序: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发生身故,理赔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①身故保险金给付申请书,此申请书应由受益人填写并签名;

②如受益人为2人以上,应由受益人共同签名;

③如受益人未满18岁,应由受益人法定监护人共同签名;

④如未指定受益人,由其法定继承人共同签名;

⑤如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未指定受益人的,则由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共同签名,并须出具受益人死亡证明,如受益人后于被保险死亡,则由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共同签名,并须出具受益人死亡证明;

⑥保单、理赔申请表、授权委托书、受益人身份证明(必要时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户口注销原件、火化证原件、医院死亡通知书、病情诊断证明书、病理报告单和相应检查报告单。

意外死亡还需提供的证明有意外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证明、工伤证明、派出所证明、证人证明)等。将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经核查后会下发死亡赔偿金。只要被保险人在事前做足准备工作,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绝不是件难事。

6、如果去世的是公司股东,那么股权如何处理,是否可以继承?

《公司法》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具有资合性的同时,很大程度上更具有人合性。因此,《公司法》对此专门作了例外性规定,即如果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7、继承人能否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富继承?

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权继承的,则在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遵循公司法的一般规定,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份前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8、人去世后支付宝和微信等钱包里的财产和账号如何处理?

国家目前对于“虚拟财产”还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法律界也没有定论。主流观点是依照《继承法》,对具有人身性质的网络遗产不可以继承,如个人聊天工具QQ、MSN、网络ID等。而没有人身性质的网络遗产则可以继承,如网上店铺、作品版权和游戏币等。这个问题的解决并不是太难。

如果账户持有人突然离世,家属不知道其账户里还有大量资金,该怎么办?对此公证处相关人士认为,这就需要互联网公司不断完善自己的管理。

办法有三:一是互联网公司针对这种情形,设立专门账户保管,然后积极寻找账户持有人或者家属,但有弊端,前提是不能与公司自有账户混合,防止新问题出现,比如说某一天互联网公司倒闭,资产混合导致去世用户账户资金流失;

二是互联网公司主动与银监会或者人民银行第三方网络金融管理部门联系;

三是在公证处办理提存公证业务,并积极寻找持有人或继承人。

账户持有人可以以写日记的方式把自己的财富账号记下来,密码不一定要写,但至少应该让亲人在看到时会想到钱物在哪里,也可以向自己的亲人坦承账号信息,里面涉及到的部分钱物数额;不避讳,直接立遗嘱,写明哪里有什么,直截了当;另外,在发生意外后,合法继承人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主动向常用网络服务商比如支付宝、微信等请求查询账户情况。

9、人去世后房产证如何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首先要看该房产是否有其他共有人,老人有几名子女等情况

一、如果没有其他共有人,其只有一名子女的话,由子女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最后由子女持公证书办理过户登记。

二、如果有其他共有人,还需共有人办理赠与公证,将其拥有的房产份额赠与给A,A持有继承权公证、赠与公证办理过户。

三、如果老人有多名子女,或其配偶健在的话,除需要继承的继承人外,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还需要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然后由继承人持继承权公证、放弃继承权公证等办理过户。

10、富豪去世后如果没有法定继承人,其公司股份如何处理?

如果只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作为其他顺序继承人可以进行继承,并享受死亡人的合法财产,如果任何顺序继承人都不存在,则作归国家所有,如死亡者属于集体所有组织成员则作归集体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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