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有权继承房产吗?监护人有权处置房产吗

2021年起,父母的房产全部按“新规”继承财富传承只靠房子,到时哭都来不及......

2021年1月1号开始执行的民法典,昨天火爆全网,仅热搜榜就占了4条,民法典为啥能引起了这么大的关注?原因就是它和我们的生活关联太密切了,把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婚丧嫁娶和遗产继承这些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日常纳入了法治的轨道。

随着民法典的问世,原来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都和并在了民法典了,几乎囊括人一生中所有的民事行为。

民法典里的关于房产继承新规尤为引人关注,房产对中国人意味着什么?答案不言而喻,房产也成为普通民众最主要的财富之一,为继承老人的房产,子女之间大打出手的情况屡见不鲜,那么民法典里关于房产继承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

变化1:新的继承权增了两种立遗嘱的方式

在以往,立遗嘱的常见方式,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想要立遗嘱的人一般都是年迈的老人,行动自然迟缓和不便,公证处动辄几十上百公里路程,老人们经不起这样折腾。

新的继承规定,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这可就减轻了老人们很多麻烦事儿,例如很多老人不识字、年老了认识不清,可以录像。

变化2:为了防止立遗嘱被迫无奈,新增了“见证人”规定

为了争父母的房产,有些子女会出怪招,例如事先跟父母讲一些事情,要求父母必须按照自己的意见立遗嘱,不然就有严重后果。

所以,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规定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才行,确保遗嘱出自老人内心的想法。

变化3:新增加遗嘱的“宽恕”制度

当继承人做错事后又悔改了,得到了被继承人的谅解和宽恕,正常的家庭关系得到修复,法律就会恢复其继承权,这就是继承“宽恕制度”。

“宽恕制度”在此前的司法解释中已得到认可,在司法实践中效果也很好,这一制度实际上是给了继承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体现了尊重被继承人意愿的规则设计。

变化4:新规定设定“遗嘱最新第一”原则

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哪个遗嘱的时间距离现在最近、最新,那么这个遗嘱将作为最有效的遗嘱执行。

这在以往可是不行的,根据以往的规定,在各类遗嘱中,只有“公证遗嘱”才具有最大的法律效益,不管子女们持有任何形式的遗嘱,只要有公证遗嘱的存在,那最终都会以公证遗嘱为准。

新规定按照时间排序,哪个遗嘱最新就按照这个遗嘱执行。

变化5:新规增加了有效继承人范围

为了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多年轻人不愿意生育,随着家庭缩小化越来越明显,可能很多家庭没有第一第二合法有效继承人,那么这些人奋斗一辈子的财产和房产最终将给谁?

新规定增加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了。

以上就是新民法典中,关于房产继承的改变,另外还要提醒网友们,有4种财产不能被继承,独生子女也不行哦,闹也没有用。

一、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不能被继承

这种情况指的是:财产表面上看来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实际上被继承人并不拥有全部的所有权,最常见的情况是夫妻共有财产。

举个例子:

老张夫妇有两个儿子,夫妇俩婚后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老张名下,老伴去世后老张和小儿子一起住着。现在老张也去世了,留下一份遗嘱写明房子归小儿子。那是不是大儿子就分不到房了?不是,大儿子还能分到1/6的房产。

为啥?看下面这张图就明白了↓

实际上老张的太太也有1/2房子的所有权,如果老张的太太去世前没立遗嘱,那按照法律规定,老张的太太手里1/2的房产会由老张、大儿子和小儿子平分。

分配结果就是,老张占2/3产权,大儿子和小儿子各占1/6产权。而老张的遗嘱只能决定这房子2/3的产权归属。

网上说独生子女有可能不能继承自己的房子,也是这个道理。怎么解决这些问题?简单,立个遗嘱说明白就行了。

二、有些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

比如人身权、知识产权。老张写了一部畅销书,每年都有可观的版权收入,老张去世后,独生子小张作为继承人,仍然可以享有版权收入,但是老张作为作者在这部作品上的署名权、包括修改作品的权利等,小张都不能继承。

三、死亡赔偿金、抚恤金不能被继承

因为这份财产一般是在被继承人因事故或因公死亡之后获得,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经济补助和精神抚慰。注意了!这是给死者近亲属的,因此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被继承。

四、保险金一般不能被继承

保险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民法典》规定如果保险合同中已指定了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直接由受益人取得,而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如果保险合同中未指定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依据当时签订合同中法定受益人的继承的程序处理。

换句话说就是不管你购买保险时填写了明确的“受益人”或者“法定”受益人,都可以理解成这就是遗嘱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而已,也是最没有争议的继承方式。

财富传承除了房产还有保险

看完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改变,我们明显感觉到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如果一不小心,可能就会失去继承财产。

几天前的一个新闻曾引起热议,湖南的一个身家上亿的房地产商意外去世,名下有47套房产,因为没有留下遗嘱却有众多的继承人,四胞胎孩子仅分到一套房,让人唏嘘不已。

房产传承的弱点:

存在贬值风险:属于房地产黄金20年已经结束,未来怎么样谁也说不清楚;

存在税收风险:原财政部长肖捷称: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看来收税只是时间问题了。

纠纷风险:去看看新闻就知道为了父母的房产,血缘关系根本不值一提,亲人之间反目为仇的还少吗?

继承范围扩大:这次民法典关于继承最重要的改变就是继承范围扩大了,之前是两个顺序继承人,现在扩大到三个,意外着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了。想把房产给指定的某个人太难了。

财富传承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确定性,确定财富安全,确定财富升值,确定财富运用,确定财富分配,确定财富不受婚变和纠纷的影响,保险的功能正是把这些确定变成了一定。

保险也被称为“金融房产”,和真正的房子相比不用交税、没有物业费、无贬值风险、不会产生纠纷,最关键的是一定能保值也一定能升值。

保单对于资产保护和传承功能是其他金融工具无法做到的,具有以下明显优势:

1、具备保值功能

每份保单均具有现金价值,表面上是交给保险公司,实质上是“留存”在保险公司里,它具备保值功能。

2、保证财富分配的确定性

对于保险来说,因为是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须依合同直接履行。传统继承则难以保证这一点,正如上述案例中,公证遗嘱也可能造成纠纷。

3、财富长期安全,对后代影响小

对于突然拥有巨额财富的年轻人,是否可以按照我们最初的意愿掌控财富,是否可以安全、长期持有财富?显然并不容易,但对于保险来说,可由保险公司分期、分批给付受益金,保证财富长期安全。

4、拥有良好保密性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需要所有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在同一现场,而保险公司让受益人接受财产时,只会通知受益人及监护人,不会通知其他任何人到现场。

5、保证时效性

传统继承方式时间长,从身故到葬礼,再到办理继承权公证以及过户,一切顺利至少也需半年。但保险公司理赔很快,仅需受益人、身份证、死亡证明就可以到保险公司领取财产。

辛苦打拼一辈子,就是为了给家人更好的生活,把财富顺利的留给后代,很多事实证明如果没有一个合理的财务规划,挣再多的钱也没用,挣钱是能力,能守住钱才是大智慧。

2021年民法典中孩子的房产监护人有权处置吗

一、民法典孩子的房产监护人有权处置吗

民法典规定,房屋是属于孩子的,监护人除了维护孩子利益需要外,不得处分孩子的房屋。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与权利及临时生活照料措施】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履行职责的原则与要求】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所以在维护孩子利益的情况下,可以处置孩子的房屋。

关于非亲属的人是否可以成为监护人并使用被监护人的遗产

泻药~

对于您的问题呢,可分两步回答。

首先呢,非亲属是

被监护人的监护人的。

《民法通则》规定有:(此处省略了一部分)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也就是说,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再者,还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最终指定,属于指定监护。

而对于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只能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才可以进行处分,比如使用被监护人的财产供其上学之类的,而不可因自身利益目的进行处置,也就是说,ta的财产归根到底永远是ta滴。

这点可见《民法通则》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所以,可以使用,但要看为了谁去使用

,而监护人若擅自处理被监护人财产,就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了,关于责任,不仅《民法通则》有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相关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

合法权益

,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以上就是对题主的全部回答,希望有帮到您。

希望您没有看睡着,毕竟我还专门省略了一部分。

阅读更多

推荐阅读

  • 深圳夫妻财产怎么分配,夫妻双方财产如何分配
  • 深圳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夫妻离婚后财产如何分
  • 深圳夫妻双方离婚后房子怎么分,深圳 离婚 房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