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关于房产继承的顺序及比例?继承法房产遗嘱继承顺序

遗产继承中的继承顺序和分配比例【黄缨热线】

《黄缨热线》经常接到听众关于遗产继承问题的咨询,虽然个案有所不同,但一些大的原则规定是共通的,小编今天就给大家梳理一下——

若公民在去世之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则去世之后的财产将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分配比例进行分割。

那么,法定的遗产继承顺序和分配比例都是怎样的呢?

★法定继承人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

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怎么样,小编给大家总结的够明白吧?这可是实用贴哦,收藏起来分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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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继承深入详解,看这一篇就够了

先看一则2020年4月16日的新闻,一家人争夺遗产从2017年开始,争遗产打官司前前后后持续了近3年(资产都缩水了)!2020年才把遗产分好。后面我会根据该案例详细解析。

如果同时出现2种及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

遗赠抚养协议

的效力最高,其次是

,效力最低的是

法定继承

。(因为个人对自己的资产享有最大权益,所以先看遗嘱;而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抚养人因为负担被继承人的生养死葬,所以排第二;遗赠的受体,即国家、集体、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因为并没有赡养老人,所以排名次于遗赠抚养协议;一般而言在没有123的情况下才能轮到4;当然也存在特例,比如A老人有一套房一辆车,A老人去世,没有13,但是2遗赠写明车送给好基友B老人,此时按照顺序,B老人可以继承A老人的车,A老人又没有遗嘱故房产均分给法定受益人,如果A老人没有继承人是孤家寡人一个,那么房默认给国家)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22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中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的,遗嘱无效。

4.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内容无效。

5.部分无效。

《继承法》

第26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6.无效的“有效遗嘱”

为方便大家理解,我们把“

”称为主人公,简称为“

”,那么车祸死亡的人为

李、李父、李母、李小女儿

。我们也不知道李真是李霄的姐姐还是妹妹,简称为

吧。本案李家争夺的遗产主要是

李父和李母

的900万夫妻共同财产。

上面的文字可以转化成李父、李母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按总额分配,简单归为四个解。

1.先整理出李家的家庭关系图,如下:

2.解题的一些必要的“知识”和“公式”,如下

3.综上所述我们又可以得出

4.对于李父的遗产:1/2

5.对于李母的遗产:1/2

《继承法》第三十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老公先死时,

李妻先死时

6.同理可以得出解三和解四。同样的,李家只能分到自己3/8的遗产。

意外发生的概率对于群体是万分之一,对于个体是100%,古人云:“

宜未雨绸缪,勿临渴掘井

”。我们应该

遗嘱保险双管齐下,自己提前做好遗产规划,也应该点拨一下我们的丈夫/妻子,子女,爸爸妈妈,甚至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孙子女,外孙子女。

对于大陆保险的受益人的选择如下

对于香港保险的受益人的选择如下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

(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遗产税出台的话要先缴纳遗产税

),由保险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那么对于李母的保单(分析她比分析李父更全面)

父母房产继承法房产继承人顺序是什么

父母房产继承法房产继承人顺序是什么?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将继承人分为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而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则是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根据第十一条到第十四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法律,永远是受害者的靠山。我是律师如有需要帮助,您可以来电咨询详细为您解答。律师13661247699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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