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第几顺位继承人

为什么遗产继承顺序里父母没有排在第一位

感觉题主的提问有点莫名其妙啊,所以我来回琢磨了一下。

这个问题:

从法律角度讲,法定的遗产继承顺序,分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

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不是单一项,而是多项并列的平等关系,但是法律条文上为什么在列举拥有第一顺位继承人资格的自然人时,是将配偶、子女,排列在父母前面,而不是排在父母之后??

这其实是一个家庭关系与义务关系的法律平衡。

一个人,无论男女,当他(她)通过婚姻组建一个家庭以后,在法律意义上,哪怕他(她)结婚后仍然跟某一方的父母【甚至双方的父母】住在一起,仍然共用一个户口本,其实仍然属于两个家庭单元了。

也就是父母是单独一个家庭单元,而他(她)与配偶、子女组建的家庭是另外一个家庭单元,两个家庭单元在事实上又组成了一个紧密的大家庭单元。

在继承遗产这个事情上,法律递进的顺序是从自我到他者【符合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顺序构建,从自我的修身到家庭的管理,再到治国,再到平天下的递进关系】,也就是先从他(她)与配偶、子女的家庭单元(自我)开始,再顺延到另一个家庭单元(他者)。配偶、子女有遗产继承权的意义在于让死者尽到未尽的扶助抚养义务。

也就是对于父母这个“他者”的家庭单元而言,父母有遗产继承权的意义在于让死者尽到未尽的赡养义务。

在第一顺位继承人,虽然配偶、子女、父母是并列平等的关系,但里面隐含着一个法律上的递进关系,但是呢,在死者遗产继承这一块,三者的法定分配原则是并列平等的,不分先后,不分老幼,不分有无事实上的血缘(配偶之间一般是没有血缘的)。

这种法律上的递进关系,被明显凸显表示的时候是在婚姻关系上,当需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块的时候【通常是将死者的遗产进行分类,属于配偶婚前财产的,是谁的就归谁,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由夫妻对半分,在世的配偶会拿走其中一半,然后剩下的只属于死者的遗产才进入遗产继承,原则上由所有在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分配】。所以,第一顺位继承人虽然是并列平等关系,其实仍然暗示了婚姻关系存续期的法定处理原则和法定处理顺序。

所以现在的遗产继承,还要区分婚前财产,因为婚前财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所以现在的遗产继承,最大的问题就是明确死者的遗产都是哪些?

首先要把婚前财产进行分割,再把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还要搞清楚死者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夫妻共同债权债务,还是死者单方的债权债务】,统统分割清楚之后才是遗产继承的法律流程。

属于死者所有的婚前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毕之后属于死者所有的那一部分财产,都并入死者的遗产序列,然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

然而在现实中,对于大部分普通人而言,年纪大的父母反而在世,年纪小的死者反而去世的情形,虽然并不少见,但在全社会家庭中也占比不大。当然,法律对此必须要有解决方案,所以就依据责任、权利、义务均衡的原则做了若干法律规定。

遗产继承关系是因为婚姻家庭关系而来,所以婚姻家庭是中心,婚姻是中心。

所以,遗产继承顺位以及隐含的先后顺序,都是依婚姻家庭关系的远近而定。父母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其实是稍微落后于配偶、子女的【毕竟,相对于已婚的子女,父母其实已经属于另外一个家庭单元了,相对于子女的小家庭而言,父母这个家庭单元已经是“他者”了啊。】。

配偶、子女与死者是一个家庭单元,他们才是【一家的】;而父母这个家庭单元,其实是放到一个更大的大家庭单元中进行安排。

这是遵循人性和传统,力求公平的均衡安排。

遗产是属于私人财产。保护私人财产权之神圣不可侵犯是根基性的现代法律原则。这一点已有其他答主论及。

那么从人心和人性的角度讲,遗产只有在死者留有合法遗嘱的前提下,才会让死者的父母有可能占据死者遗产的全部或者绝大部分;然后提问者你觉得现实中有可能吗?死者将自己的遗产通过遗嘱全部或者绝大部分留给父母,这种可能性在现实中仍然是有一定可能的,虽然几率很小很小就是了——因为死者的遗产留给了死者父母,那就变成死者父母的私人财产了,当死者父母有一天都去世了,那么死者父母留下的全部财产,包括死者留给其父母的遗产【若死者父母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形】,是需要在死者的兄弟姐妹间进行平均分配的,等于是死者将自己的私人财产间接分配给了死者的兄弟姐妹,而不是分配给死者自己的子女,提问者你觉得这合乎人世间的情理法吗???私人财产权在这种分配路径中,是很难得到有效保护的,也不是那么公平正义。

那么,死者到底是有多愚孝,才会以遗嘱方式将其遗产全部或者大部分留给父母而不是留给死者自己的儿女??

死者到底是有多恨其配偶,才会以遗嘱方式,将其遗产全部留给父母或子女,而一点都不给其法定配偶?

死者留有遗嘱的前提下,最有可能的是情形,应当是死者通过遗嘱,将其死后遗产全部或绝大部分留给死者自己的子女,其次留出一小部分遗产分配给配偶和父母。这才是最符合人性、人心的普遍选择。

没有遗嘱,原则上是由所有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分。

男方去世,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平等的,还是第一继承人是配偶,第二子女,第三父母

根据我们国家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是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里面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这三个身份的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分先后。第二顺序继承人里面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这几个继承人之间的法律地位也是平等的,不分先后。

分先后顺序指的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之间是有先后顺序的。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不能继承的,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里面的配偶,父母,子女都不存在的时候,才继续寻找第二顺序继承人里面的相关人员,他们才有继承权,而并不是你所说的配偶,父母,子女,之间还要再分出等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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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遗产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有遗嘱的,表明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此外,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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