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父母房子怎样办理过户?农村父母房子如何办理过户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三种房产过户方式你都清楚吗

在房产过户中,与继承相关的有三种,分别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

这三种过户方式有较大不同,我们今天就这三种方式稍作分析,希望有涉及到这三种方式的朋友们能了解一二。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又分为三种,分别是协商继承、公证继承、诉讼继承。

所谓协商继承,是指所有法定继承人就被继承房产之间的份额达成协议。然后根据协议,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以及过户所需的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房产过户。

协商继承最大的难度在于找到所有符合继承条件的法定继承人,如果你想证明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就必须证明其他符合条件的继承人放弃继承。

这篇帖子《

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女儿吗?

》在去年特别火,说的就是协商继承的困境。

公证继承,是指继承人通过公证取得继承权公证书,然后办理房屋过户。

诉讼继承,如果协商继承和公证继承都无法完成过户,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取得法律文件申请过户。

由于继承人均为法定继承人,无论是协商、公证、诉讼,都不需要缴纳契税。

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的好处很明显,被继承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支配名下房产,比如指定继承人为法定继承人中的某一个或多个,或者份额之间的分配。协商继承中出现的找不到所有继承人的问题就可以通过遗嘱继承来解决。

遗嘱继承的细节也比较繁琐,确保遗嘱继承的有效性非常重要!有些情况下还无法走遗嘱继承,必须走法定继承,比如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死亡、遗嘱无效等。遗嘱继承权亦可公证,但亦不作强制。

遗赠是第三种情况,说白了就是遗嘱继承人并非法定继承人,这种情况现实生活中也不少见。比如老人膝下无子,将房子赠与给晚年照顾自己的人,比如保姆。

请注意,遗嘱和遗赠有很大区别

其一、税费方面,遗嘱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人,房屋过户时免收契税,而遗赠则属于赠与,需征收3%的契税。

其二,遗嘱继承人可以先完整接受遗产(比如房子),但同时也必须接受相关债务;而受遗赠人不需承当债务,但必须先等被遗赠人债务清偿完毕后,才可后接受赠与,如果遗产不能清偿债务,赠与将无法生效。

在遗赠过程中,遗赠人也可以列出相应义务,要求被遗赠人履行义务后方可取得遗产。比如要求被遗赠人履行养老和丧葬义务,才可以接受遗产。

法律效力方面,被遗赠人需要在两个月内表态是否愿意接受赠与,如果在两个月没有表态则视为放弃,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则没有有效期一说。

房屋继承是很复杂的一类继承方式,虽然公证已经不再强制,但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较为繁琐。所以很多人在生前选择买卖的方式将房子过户给直系亲属。文章来源:互联网

帖子《

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女儿吗?

网帖讲述了杭州姑娘小丽遭遇的难题:父母先后过世,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价值约300万元的房子,此房产一直登记在小丽父亲名下。她现在想去过户,在房管局遭拒,在公证处碰壁。

有律师分析并推算后,认为“小丽理论上最终获得的房产继承份额是7/8”。律师还呼吁“父母生前应立个遗嘱,给子女省事”。

昨天,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莉接受快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律师轻易下这样的结论是不对的,因为网帖所述案件出现如此复杂的局面,并非立遗嘱与否造成的问题,而是在继承发生后拖得太久导致发生多次继承,增加出很多继承人导致的。

案例回放

这则网络热帖说,小丽的女儿快上幼儿园了,因为父母留下的这套房产学区较好,就想把它过户到自己名下,再把自己和女儿户口迁到房子里去。

没想到,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死亡证明去过户时,房管局说仅凭这些材料没法办过户手续,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

小丽去了公证处,结果公证处让小丽把她父母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才能办公证。

为什么作为独生子女的小丽,没法顺利过户父母留下的房产?

有律师一步步从理论上分析:这套房产是小丽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父亲去世后,1/2房产归母亲,剩余1/2房产属父亲遗产由母亲、小丽和奶奶(爷爷先于父亲去世)三人平分,母亲因此共分得2/3房产,小丽和奶奶各分得1/6房产。

奶奶过世后,属于奶奶的1/6房产由小丽父亲四兄弟姐妹转继承,每人可分得1/24房产,因小丽大伯和父亲先于奶奶过世,由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小丽因此再获1/24房产……

小丽母亲现在过世,只有她一个继承人(小丽外公外婆早已去世),母亲的财产全由小丽继承,小丽因此又获2/3房产。

综上,小丽共获得1/6+1/24+2/3=7/8的房产。

这个案例中,小丽作为独生女,竟然没有获得100%的父母房产,这也是网帖爆红背后的一个主要原因。

律师因此在网帖中呼吁:“这一切,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了。我们中国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

专家反驳

这个案例是拖得太久的问题

不是立不立遗嘱的问题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莉:该案的核心问题是拖得太久导致的!而不是立遗嘱与否的问题。我国遗嘱继承实现起来并不一定就比法定继承容易。

即使文章中的小丽父亲立了遗嘱,小丽拖这么长时间继承,程序上也会出现要找到众多法定继承人的问题,因为,我国缺少遗嘱检证的规定(遗嘱检证是指对遗嘱真伪,是否是最后或者唯一的一份遗嘱等进行确认的程序),实践中,不论是因纠纷去法院还是无纠纷去办公证,都要查清法定继承人的。

至于公证过的遗嘱是不是就不会这么麻烦?

也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如果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人质疑该公证遗嘱,发生纠纷,还是要找齐所有的法定继承人。

所以提醒大家:在继承发生后,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尽快完成继承手续。

继承是简单还是复杂,要视家庭情况而定,我不建议以个案来做独生子女群体的普遍问题来渲染。特别是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看,本就得不出父母去世后遗产一定由独生子女单独继承的结论。

拖延继承过户隐患多

杭州钱塘公证处副主任徐小蔚:

小丽继承父母房屋遗产案例,之所以变得复杂,父亲生前没有遗嘱只是一个方面的原因,核心的原因是在她父亲过世后没有及时处理遗产继承手续,以致于此后因奶奶的过世发生转继承而引起,另外,小丽的外公外婆在小丽的母亲之前已经过世,否则按照同样的道理,还得牵涉到母亲的兄弟姐妹。

其实,小丽所遭遇的窘境并不是个例。

近几年房价一直比较低迷,二手房成交也不活跃。因此很多人在父母亲过世后不急于出售变卖父母留下的房屋,也就懒得处理继承过户的手续,殊不知这样就会留下隐患。

如果恰好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中还有健在的,而且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也过世的,就麻烦大了。

因为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类似于小丽家的情况,小丽的奶奶在小丽的父亲之后死亡,享有对小丽父亲的继承权。而且因为小丽奶奶没有在生前放弃对自己儿子遗产的继承权,在小丽奶奶过世后,小丽奶奶能够从小丽父亲那里继承的份额转由小丽奶奶的继承人继承。

到底该如何继承

杭州钱塘公证处副主任徐小蔚: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法定继承,一种是遗嘱继承(或按照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签署的遗赠扶养协议处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生前没有遗嘱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签署的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产处理分为两种途径:一是有争议的继承诉讼;二是无争议的继承公证。其中,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独生子女本就不一定是唯一继承人

杭州钱塘公证处副主任徐小蔚:

有人会问,在父母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独生子女不就是唯一的继承人么?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因此,像这个案子中的小丽,仅凭独生子女证明,是无法直接证明她就是唯一的继承人,房屋登记部门也无法判断小丽就是唯一的继承人,因为从实际来看,这套房屋除了小丽这个继承人,的确存在其他多个继承,尽管小丽能够继承的份额比例是最高的。

小丽如果知道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父亲过世后及时处理父亲的遗产,或者征询奶奶的意见,在奶奶同意放弃继承的前提下让奶奶单独先做个放弃继承的声明手续,就相当于切断了奶奶的继承权往后延伸的可能性,能避免后面遭遇的种种麻烦。

小丽这代人虽然是独生子女居多,但他们父母这辈的兄弟姐妹往往很多,而且随着生活和医疗条件的改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辈老人越来越长寿,经常出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情况。即使是独生子女的家庭,也容易出现小丽所遇到的这种头大复杂的情况。

因此也给小丽类似情况的市民朋友提个醒,遗产继承要及时处理,千万不要误以为自己是独生子女就一定简单。即使有遗嘱,也不一定就能简单处理,如果拖得时间长,问题就会更复杂。文章来源于:新华社

房产继承“新规”来了2021年起,子女继承父母房产一律这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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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终于有了新规!

去年年底,有一条“2020年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的消息,引发网友关注。按照现在的《继承法》,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但在没有遗嘱却有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独生子女很可能只能继承到父母部分的房产......

那么,父母的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全部转让给独生子女呢?2021年1月1日起,现行《继承法》将被废除,关于继承的事项将会由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来规范,父母房产统统按“新规”处置。

《民法典》中,关于房产继承有哪些改变?赶紧来看看吧!

变化1

继承权新增了2种立遗嘱的方式

在以往,立遗嘱的常见方式,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想要立遗嘱的人一般都是年迈的老人,行动自然迟缓和不便,公证处动辄几十上百公里路程,老人们经不起这样折腾。

新的继承规定,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这可就减轻了老人们很多麻烦事儿,例如很多老人不识字、年老了认识不清,可以录像。

变化2

为了防止立遗嘱被迫无奈,新增了“见证人”规定

为了争父母的房产,有些子女会出怪招,例如事先跟父母讲一些事情,要求父母必须按照自己的意见立遗嘱,不然就有严重后果。

所以,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规定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才行,确保遗嘱出自老人内心的想法。

变化3

新增加遗嘱的“宽恕”制度

当继承人做错事后又悔改了,得到了被继承人的谅解和宽恕,正常的家庭关系得到修复,法律就会恢复其继承权,这就是继承“宽恕制度”。

“宽恕制度”在此前的司法解释中已得到认可,在司法实践中效果也很好,这一制度实际上是给了继承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体现了尊重被继承人意愿的规则设计。

变化4

新规定设定“遗嘱最新第一”原则

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哪个遗嘱的时间距离现在最近、最新,那么这个遗嘱将作为最有效的遗嘱执行。

这在以往是不可行的,根据以往的规定,在各类遗嘱中,只有“公证遗嘱”才具有最大的法律效益,不管子女们持有任何形式的遗嘱,只要有公证遗嘱的存在,那最终都会以公证遗嘱为准。

新规定按照时间排序,哪个遗嘱最新就按照这个遗嘱执行。

变化5

新规增加了有效继承人范围

为了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多年轻人不愿意生育,随着家庭缩小化越来越明显,可能很多家庭没有第一、第二合法有效继承人,那么这些人奋斗一辈子的财产和房产最终将给谁?

新规定增加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了。

以下4种财产,不能被继承

按照《民法典》,有4种财产不能被继承。

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不能被继承

这种情况指的是:财产表面上看来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实际上被继承人并不拥有全部的所有权,最常见的情况是夫妻共有财产。

举个例子

老张夫妇有两个儿子,夫妇俩婚后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老张名下,老伴去世后老张和小儿子一起住着。现在老张也去世了,留下一份遗嘱写明房子归小儿子。

那是不是大儿子就分不到房了?不是,大儿子还能分到1/6的房产。为啥?看下面这张图就明白了↓

实际上老张的太太也有1/2房子的所有权,如果老张的太太去世前没立遗嘱,那按照法律规定,老张的太太手里1/2的房产会由老张、大儿子和小儿子平分。

分配结果就是,老张占2/3产权,大儿子和小儿子各占1/6产权。而老张的遗嘱只能决定这房子2/3的产权归属。

网上说独生子女有可能不能继承自己的房子,也是这个道理。那么,怎么解决这些问题?

简单,立个遗嘱说明白就行了。父母有遗嘱且内容合法,立遗嘱人的遗嘱能真实表达意愿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顺序继承。

有些权利不能被继承

比如人身权、知识产权。比如老张写了一部畅销书,每年都有可观的版权收入,老张去世后,独生子小张作为继承人,仍然可以享有版权收入,但是老张作为作者在这部作品上的署名权、包括修改作品的权利等,小张都不能继承。

死亡赔偿金、抚恤金不能被继承

死亡赔偿金、抚恤金,一般是在被继承人因事故或因公死亡之后获得,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经济补助和精神抚慰。这是给死者近亲属的,因此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被继承。

保险金一般不能被继承

保险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看情况。一般来说,如果保险指定了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应该属于受益人,而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当然特殊情况除外。

作者:上海买房人,首发公众号,从业房地产销售8年,孰知交易流程,政策时事分析,专业的水平来解决的购房困惑。

房产过户“继承”的三种方式,值得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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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过户中,与继承相关的有三种,分别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

这三种过户方式有较大不同,我们今天就这三种方式稍作分析,希望有涉及到这三种方式的朋友们能了解一二。

法定继承又分为三种,分别是协商继承、公证继承、诉讼继承。

所谓协商继承,是指所有法定继承人就被继承房产之间的份额达成协议。然后根据协议,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以及过户所需的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房产过户。

协商继承最大的难度在于找到所有符合继承条件的法定继承人,如果你想证明自己是唯一的继承人,就必须证明其他符合条件的继承人放弃继承。

这篇帖子《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女儿吗?》在去年特别火,说的就是协商继承的困境。

公证继承,是指继承人通过公证取得继承权公证书,然后办理房屋过户。

诉讼继承,如果协商继承和公证继承都无法完成过户,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取得法律文件申请过户。

由于继承人均为法定继承人,无论是协商、公证、诉讼,都不需要缴纳契税。

遗嘱继承的好处很明显,被继承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支配名下房产,比如指定继承人为法定继承人中的某一个或多个,或者份额之间的分配。协商继承中出现的找不到所有继承人的问题就可以通过遗嘱继承来解决。

遗嘱继承的细节也比较繁琐,确保遗嘱继承的有效性非常重要!有些情况下还无法走遗嘱继承,必须走法定继承,比如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死亡、遗嘱无效等。遗嘱继承权亦可公证,但亦不作强制。

遗赠是第三种情况,说白了就是遗嘱继承人并非法定继承人,这种情况现实生活中也不少见。比如老人膝下无子,将房子赠与给晚年照顾自己的人,比如保姆。

请注意,遗嘱和遗赠有很大区别!

其一、税费方面,遗嘱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人,房屋过户时免收契税,而遗赠则属于赠与,需征收3%的契税。

其二,遗嘱继承人可以先完整接受遗产(比如房子),但同时也必须接受相关债务;而受遗赠人不需承当债务,但必须先等被遗赠人债务清偿完毕后,才可后接受赠与,如果遗产不能清偿债务,赠与将无法生效。

在遗赠过程中,遗赠人也可以列出相应义务,要求被遗赠人履行义务后方可取得遗产。比如要求被遗赠人履行养老和丧葬义务,才可以接受遗产。

法律效力方面,被遗赠人需要在两个月内表态是否愿意接受赠与,如果在两个月没有表态则视为放弃,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则没有有效期一说。

房屋继承是很复杂的一类继承方式,虽然公证已经不再强制,但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较为繁琐。所以很多人在生前选择买卖的方式将房子过户给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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