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有何区别和联系

在财产继承问题上,有代位继承、本位继承的方式,两者到底有什么不同? 继承法对此作了规定,明确了两者的区别。 主要包括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内容、性质、继承范围的不同等。 接下来,从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的不同来说明。

一.代位继承与转属继承的区别

代位继承是与本位继承相对应的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特殊情形。 这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后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定继承制度,也称为间接继承、租赁继承。 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 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被称为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 代位人取代了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被称为代位继承权。 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收到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实际有权继承的遗产。 继承人是指实际收到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代位继承和转属继承都是由于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死亡。

2、继承的内容不同。 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加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参加继承活动。辗转继承只对法定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

3、性质不同)继承:祖父去世后,父亲未能获得应继承的遗产就去世的,由孙子继承祖父继承的(尚未得到的)遗产)。 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后辈直系血亲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4、继承人范围不同。 代位继承可以在继承人和有直系血亲或拟任血亲的子女范围内发生,如子女、孙子女、孙子女,且不受世代限制成为代位继承人; 转嫁继承人仅限于直系血亲或者拟任血亲的子女、孙子女、外孙范围,由于转嫁是继承人的遗产,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有继承权。

5、法定事由不同。 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也可以是遗嘱继承; 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二.代位继承发生的条件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后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的份额。 两者在表象上很相似,但对它们的处理却不同。

1、应对代位继承。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后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的份额。 代位继承以子女先于父母死亡为前提,代位继承人也仅限于代位继承人的后辈直系血亲。 所以在处理代位继承纠纷时,一定要明确和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被代位必须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这是我国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也是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鲜明特征。

二是代位继承人不受世代数的限制。 也就是说,代位者可以是被代位者的子女、孙子的子女、外孙的子女、曾孙的子女、曾孙的子女等,这进一步说明了后辈直系血族的范围。

三、代位继承,是指代位继承人的后辈直系血亲中规定的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拟制血亲,即与被继承人的养子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所生子女。 与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形成抚养关系的养子继承人收养子女的子女;与被继承人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的养子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

四、不丧失代位权,代位继承人继承的财产属于代位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部分,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相应的代位继承人也不能继承财产。

五、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不发生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不得执行,按照法定继承继承。

六、在代位继承中,配偶不得相互代位继承。 也就是说,丈夫不代位时,妻子代替丈夫,妻子不代位时,丈夫不代替妻子。 只能由其后辈直系血族进行代位继承。

七、发生代位继承的,代位人代替代位人的继承地位与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代位继承人与第一顺位继承人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如果第一顺序没有其他继承人,代位继承将作为唯一继承人,获得全部遗产。

综上所述,从代位继承与继承人的区别、代位继承的条件两个方面说明了两者的定义和处理方式的不同,后者的处理较为复杂,需要符合法定继承程序。 如果不太清楚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的问题,请咨询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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