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孙的代位继承权是否具有法律意义呢

根据我国国家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权分为代位继承和转属继承两种类型。 其中对代位继承来说有很大的学问的同时,也有一部分人在继承权之争上吃了不少苦。 你知道孙子的代位继承权怎么处理吗? 论代位继承不限于世代数,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一、《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后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的份额。 ”代位继承以子女先于父母死亡为前提,代位继承人也仅限于代位继承人的后辈直系血亲。 所以在处理代位继承纠纷时,一定要明确和把握以下几点。

1被代位者必须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 这是我国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也是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鲜明特征。

第二代继承人不受世代数的限制,即代位者可以是被代位者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孙子女等,这进一步说明了“后辈直系血亲”的范围。

3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后辈血族”中规定的“血族”,是指不仅由自然血族,而且由拟制血族,即与被继承人的养子有抚养关系的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由与继承人的亲生子女有抚养关系的被收养继承人供养子女

4被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人继承的财产本来是被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部分,被继承人失去继承权的,相应的代位继承人也不能继承财产。

5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不发生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不得执行,按照法定继承继承。

在第六代继承中,配偶不能相互继承代位。 也就是说,丈夫为被代位者时,妻子不与丈夫代位,妻子为被代位者时,丈夫不与妻子代位。 只能由其后辈直系血族进行代位继承。 七、发生代位继承的,代位人代替代位人的继承地位与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代位继承人与第一顺位继承人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如果第一顺序没有其他继承人,代位继承将作为唯一继承人,获得全部遗产。

二.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

代位继承发生的理由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并参加继承活动,称为代位继承。 这是一种法定继承方式,《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后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的份额。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代位继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首先代位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中发生,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

2、发生代位继承的理由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3、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继承人。 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

4、代位继承人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即使拟任血亲也可以代位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六条“继承的子女抚养,已经形成扶养关系的子女生育可以代位继承; 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养子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供养子女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的养子也可以代位继承。 ”

5、《继承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因此,无权要求与代位继承人顺序相同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平分遗产。 也就是说,两个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或母之一,不能按人头参与继承、分割、转让。

综上所述,外孙代位继承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应该根据当事人是否有其他遗嘱来继承,其次应该考虑法律意义上的代位继承权。 继承权的受托人没有世代数的限制,只需满足后辈亲属的关系即可。 同时,在继承权的夺取过程中,都应当听从被代位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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