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 遗嘱继承是指根据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遗嘱处理他留下的财产。
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和分配方法继承遗产的,这种继承按照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进行。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主要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亲疏远近和法定的相互抚养义务来确定。
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兄弟、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或者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失去继承权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没有优先权,一般是均等的分割遗产。
此外,丧偶的婆媳和奶奶、丧偶的女婿和岳母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但许多丧偶的媳妇和丧偶的女婿对岳母和岳母在生活上履行着养育义务,这是一种道德风气
因此,《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媳妇对奶奶、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由此可见,是否履行了赡养义务,是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能够继承公婆或岳父母遗产的前提条件。
只要符合这个条件,也不受是否再婚的影响,他们继承的遗产也不影响孩子代位继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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