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多少合适

继承遗产时,肯定会涉及分配问题。 这是一个关系到自身利益的问题,很多人可能不太清楚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什么样的。 针对此问题,请律师编辑收集相关资料,并及时详细解答如下。

一、遗产继承分配比例如何

法定遗产继承分配比例的内容如下

是指决定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继承法第13条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该法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照顾。 继承人只有在生活中同时存在特殊困难和劳动力短缺的情况下,才能在分配遗产时给予照顾,且具备这两个条件时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履行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对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的,可以多分。 不应该多分,没有强制性。

)3)具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分、分。 这是权利义务一致原则在继承法中的重要体现。 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不分也不分遗产: 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不履行扶养义务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划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的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也包括法律允许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世界各国民法确定遗产的范围和价值,从继承开始时,即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见失踪和死亡宣言)的法律事实发生之时起确定。 在中国,一般情况下,继承起始点,即死者最后住所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的继承人负责向不在继承点的其他继承人、遗赠人或者遗嘱执行人通知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保存遗产的人应当负责保管遗产,不得擅自处置、隐匿、侵占。 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继承人知道,但该继承人无行为能力,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应当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的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基层组织或者公证机构负责通知和保管遗产。

二、遗产继承顺序如何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前后的秩序。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能继承。 第一顺位继承人未继承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

严格来说,仅在法定继承中涉及遗产继承分配比例问题。 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遗赠或者遗赠抚养协议,此时被继承人往往分配遗产的比例,因此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确定实际遗产继承比例。

阅读更多

推荐阅读

  • 深圳夫妻财产怎么分配,夫妻双方财产如何分配
  • 深圳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夫妻离婚后财产如何分
  • 深圳夫妻双方离婚后房子怎么分,深圳 离婚 房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