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成为继承人,继承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的条件

某人去世后,就其合法所有的财产,届时需要有人继承,但实践中谁能成为继承人,继承死者的遗产? 我想很多人不太了解这个问题,请律师编辑详细回答吧。

一.谁能成为继承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遗产分配给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多人,可见严格意义上的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 法定继承中的遗产按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 第一顺位继承人未继承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法所称父母包括生父、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法所称兄弟姐妹包括父母的兄弟姐妹、异母或者异母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继承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继承人有继承的权利和放弃的权利。 继承人是否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2、继承人有获得遗产的权利。 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可以取得从继承开始时就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

3、继承人有权请求分割遗产。 遗产同时由多个继承人继承,在接到任何继承人的请求时,遗产为分割当然,分割遗产不得侵犯他人或社会的利益。

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 特别是哪些实际占有遗产的继承人,应当在遗产分割以前认真管理遗产。

5、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

6、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他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有义务遗嘱的继承或者遗赠,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履行义务,但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的,根据受益人或者其他继承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撤销接受部分有义务的遗产的权利,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者受益人按照遗嘱人的意志履行义务,请求

通过以上介绍,我知道谁能成为继承人。 有死者的父母、孩子、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等。 当然,他们必须具体区分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通常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死者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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