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雯怀孕离婚协议书
男性:x x x,x年x月x日,国籍:x国籍,工作单位:x x x x,现住址:x x x x。
妇女:x x x,x年x月x日,国籍:x国籍,工作单位:x x x x,现住址:x x x x。
双方于年月日在市、市(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注:感情不和等原因)愿意离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首先,男方和女方自愿离婚。
二。儿童抚养:
1.双方都有一个未出生的儿子/女儿。离婚后,儿子/女儿将由男方/女方直接抚养。女方/男方每月支付××元的赡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每月××日前支付,直至子女完成高中教育。高中教育阶段结束后,双方将重新协商相关费用。
2.男人/女人(注:指未被直接抚养的一方)可以在每月第*周的周六至周日接他/她的儿子/女儿去和他/她一起生活或玩耍。对于临时或假日访问,双方可以提前一天进行协商。达成协议后,可以按照谈判方式进行访问。当儿子/女儿年满10岁时,探视权应根据儿子/女儿的意见行使,不得根据本协议强制执行。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四、离婚后的住房安排:
该男子的住所:x x x x x x x
女人的住所:x x x x x x
V.其他协议:x x x x x x x
双方应确保上述协议的有效实施。如对协议内容有任何隐瞒、欺骗或责任。
同意人:
男性:×××(签名)女性:×××(签名)
x年x月x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一份)
当妇女在怀孕期间离婚时,男子支付的赡养费没有明确的数额。
儿童保育费一般为月总收入的20%至30%。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以父母双方的承受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应根据上述原则作出判决。抚养费用的支付期限根据双方协议确定,在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之前没有协议。《婚姻法》第37条规定:对于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承担部分或全部必要的生活和教育费用。双方应就费用的金额和期限达成一致;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用的协议或判决不得阻止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的原始金额的合理要求。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条儿童保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儿童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有固定收入,护理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照料费用的儿童比例可适当增加,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如无固定收入,可参照上述比例,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护理费金额。在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第八条保育费应当定期支付。有条件付款可以一次付清。第九条当事人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其财产可以用于抵充托儿费用。第11条儿童保育费应支付至儿童满18岁。年满16岁但未满18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支付抚养费。第十二条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其父母有能力支付的,应当支付
在离婚案件中,人们最关心的是子女抚养问题。除了谁来抚养孩子的问题,还有如何支付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实践对此问题的总结。
1.儿童抚养费的具体项目是什么?根据司法解释,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
2.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时,通常按照以下三个标准确定。
(1)儿童的实际需求。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婚姻法》第21条所称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
仍在接受高中或以下教育的人的教育费用应承担,但私立学校和贵族学校支付的额外择校费,或因考试分数不足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属于维护费。
如果子女的上学没有得到父母双方的完全同意,不同意的父母可以不支付费用,费用应由同意的父母支付。
维护费仅限于必要的部分。父母可以拒绝支付诸如购买电脑和手机、旅行费用和购买商业保险等费用。
儿童的严重疾病和不治之症的医疗费用仅限于社会医疗保险能够报销的范围。例如,肾衰竭儿童的肾脏替代费用、白血病儿童的骨髓移植费用等。不包括在维护费用中。父母只在道义上对费用负责,没有承担费用的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