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破裂的夫妻财产讲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即夫妻共同财产,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现行的《民法典》第一千六十二条至第一千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并通过列举式和概括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该法也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分割和判决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按照约定。 一方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为分割均等,必要时可以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背飞鸟婚姻网络编辑也整理了知识,希望永远用不上。一、生活中常见的离婚后房子归谁

(一)双方对房屋在夫妻共同财产上的价值和归属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分别处理: 一、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取得竞价的,应予许可。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房屋,并按所得价格计算:

)二)结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拆除,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属于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另一方应得的,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另一方。 进行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三)一方婚前出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双方房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但父母明确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出资购买双方房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赠与。 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方的除外。

(五)对离婚时双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判断房屋所有权归属,一般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对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如有争议,可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夫妻个人财产另一方有分割

夫妻离婚时,只能对共同财产主张分割或处理,但对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主张权利。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取得的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不动产: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全额支付并取得房屋产权证时,夫妻一方应当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

2、一方在婚前或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继承或者赠与取得的不动产,被继承人或者赠与人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遗嘱继承人或者赠与人仅为夫妻一方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归谁分割离婚后的房屋?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无论是继承、赠与还是购买的,无论是公有住房、中央产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二手房、商铺、别墅,还是全额支付购买,都要通过银行贷款进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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