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离婚登记

处理条件

1、必须是双方都有结婚证或已经构成事实婚姻;

2.夫妻一方提出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此外:不允许男子起诉的情况:根据《婚姻法》第34条,男子不得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与妇女离婚。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接受男方的离婚请求,情况就不一样了。

搬运材料

1.立案所需的起诉材料:

(一)民事诉状一式两份;

(二)结婚证复印件;

(三)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四)已购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复印件,个人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五)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名称、价值和数量;

(六)其他证据材料。

流程

1、起诉: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抱怨。检察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口头说明起诉理由。起诉状包括以下内容:

(1)原、被告的姓名、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和现住址;

(二)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或者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温馨提示:人民法院接到原告的申诉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的法定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使诉讼开始并被受理。

2.审判:人民法院接到诉讼后,启动诉讼程序,总结判决前所做的全部调查工作。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听证分为三个阶段:听证前的准备、调解和听证。

3.判决:判决应在听证调解失败时宣布。当庭宣判的,应当在10日内送达;如果判决是定期宣布的,判决将在判决宣布后立即宣布。

注:至此,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已经结束。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二审。办理时限:离婚案件的诉讼时限有多长?受理地点:北京地区人民法院汇总清单(地址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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