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的离婚诉讼程序如下:
1.准备起诉所需的材料通常包括:
(1)公诉书及其副本。
(二)身份证、帐册和其他身份证明;
(3)结婚证;
(四)证明情绪崩溃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
(5)提供子女的基本信息和教养证明等。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诉和证据;
3、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诉讼;
4.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对方当事人发送起诉状副本;
5.法院应安排听证时间并向双方发出传票。
6.开庭:双方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通常离婚双方必须出庭,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庭,必须向法院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7.法院根据原告的主张和双方提交的证据,就是否准予离婚、如何分割财产、如何解决抚养子女的问题作出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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