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人:欧阳某,男,1983年出生,住XX市XXX路。
同意人:游XX,女,1986年月日出生,住XX市XXX路。
双方当事人欧阳某、尤某于年月日在株洲市松露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目前,由于双方严重的性格差异,他们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这对夫妇的关系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解的可能。他们决定通过协议离婚。现双方就离婚协议达成如下条款:
一、XXX和XXX自愿离婚。
二、子女由一方负担抚养,另一方每月支付600元抚养。
1.抚养费用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如果孩子抚养发生一次性大额支出,双方协商解决。
2.抚养付款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按时付款,每天将收取3%的额外赔偿。
4.抚养当孩子年满18岁时,应支付必要的款项抚养。双方应协商确定付款的金额和时间。
5.离婚后一年内子女的账户转移给一方的,另一方应协助处理。不协助的,赔偿人民币元损失。
6.离婚后一年内,另一方的账户将被移出。如果超过时间,将按日支付赔偿金。
7.离婚后,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改变孩子的姓氏。擅自改姓的,应当及时恢复原姓,一次性支付补偿费元。
三。配偶双方的共同财产清单如下:
1、房屋分割方法;
2、存款、分割方法;
3、家具和电器的分割方法;
4、股票、基金的分割方法;
5、汽车细分方法;
6.其他投资、财产和分割方式。
四、夫妻共同债权债务:
1、双方共同债权的划分方法;
2.双方共同承担债务,并分担各自的义务。
五、探视权的行使:
1.探访儿童的时间;
2.探访儿童的方式;
3.探访儿童的地方;
4.祖父母探视权的行使;
六、同意的其他问题:
本离婚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一份。经双方签字,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同意人:XXXX同意人:XXX
协议签署日期:年月日
男:周xx,男,汉族,出生年月日,住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女:吕xx,女,汉族,出生于,居住于,身份证号码:
男子周xx与女子陆xx于年月日相识,并于年月日登记结婚,育有一子/女,名为年月日。由于_ _ _ _,这对夫妇的关系破裂,不可能和解。现双方经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离婚协议如下:
首先,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离婚协议中有孩子。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用和探视权:
妇女抚养应负责儿子/女儿抚养,妇女的生活抚养费用(包括护理、教育和医疗费用)应由男子承担。男方应在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女方抚养作为女儿抚养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和生活的情况下,男人可以随时探望女人的孩子抚养。(/男子可在休息日每周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她出去玩,但他应事先通知妇女,妇女应确保男子每周至少探望她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双方各占一半,合计人民币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应保持不变,但男子/妇女应
(2)房屋:夫妻共同拥有的xx-x房产的所有权归女方所有,_房产证所有人的更名手续应在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子必须协助女子办理所有变更手续,转让费由女子承担。女方应在_ _ _ _ _年_ _ _ _ _月_ _ _ _ _日前一次性补偿男方购房款的差额。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的财产归对方所有,双方的个人生活用品和珠宝归对方所有(附表)。
四.债务处理:
双方确认婚姻期间没有共同债务。如果任何一方对外界负有债务,债务人应承担债务。(/_ _ _ _ _方应承担其于_ _ _ _ _年_ _ _ _ _月_ _ _ _ _日从xx-x公司借入的债务)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已在上述第三条中明确列出。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用电器和银行存款外,没有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上述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中的财产分割以上述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谎报或者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婚前财产。在本协议签署前两年内,任何一方隐瞒或谎报上述财产以外的任何财产,或转移或撤回任何财产,另一方有权在发现对方隐瞒、谎报或转移的财产后,获得该财产的全部份额,并对该财产的隐瞒、谎报或转移进行调查。谎报、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一方无权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