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格式、模式和内容
离婚协议内容: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六章“离婚登记”的规定,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持有离婚协议。该协议应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图以及在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问题上的共识。离婚协议的内容至少应包括:(1)双方自愿离婚意愿的表达;(2)儿童抚养;(三)财产处置;(4)债务处理。
供参考的离婚协议/示范离婚协议的形式:
离婚协议
男:XXX,男,汉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码:
女:XXX,女,汉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码:
这个男人和这个女人在年相识,于年登记结婚,婚后于年生了一个儿子/女儿。由于夫妻感情破裂,没有和解的可能。现在双方通过自愿谈判达成了协议。离婚协议如下:
首先,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用和探视权:
女方抚养将负责儿子/女儿及其生活,抚养费用(包括护理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由男方承担。男方应在每月(年)月/月抚养前一次性支付女方抚养作为女儿抚养的费用,男方应在每月1-5日前将女儿抚养的费用交给女方或指定的XX银行账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和生活的情况下,男人可以随时探望女人的孩子抚养。(/男子可在休息日每周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她出去玩,但他应事先通知妇女,妇女应确保男子每周至少探望她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为人民币,双方各占一半。分配方式:双方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在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女方/男方人民币。
(2)住房:夫妻共同拥有的位于XXX的房产所有权归妇女所有。房产证所有人变更姓名的手续应在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子必须协助女子办理所有变更手续,转让费由女子承担。女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男方一次性补偿房价款人民币差额。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的财产归对方所有,双方的个人生活用品和珠宝归对方所有(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