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如何处理离婚协议中的汽车贷款
1.离婚协议中应就财产和子女的分割抚养达成如下协议:
(1)在财产问题上,它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共同财产具体数量的确定、分割某些财产的法律程序等。
(2)关于儿童问题,它涉及选择适当的抚养方法,抚养合理确定费用,确定探访方法等。
(3)在债权债务问题上,涉及共同债权债务的确定、双方承诺比例的确定、行使债权履行债务的方式等。
2.然而,在实践中,第三方常常在离婚后通过协议要求偿还债务。中国婚姻法规定如下: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应适用法定财产制度,即夫妻在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应由夫妻共同拥有。根据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原则,《婚姻法》第41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因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债务应一起偿还"。
《婚姻法》解释(2)第24条规定:"对配偶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以自己的名义产生的债务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应被视为配偶双方的共同债务《婚姻法》解释(2)第2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已经处理夫妻财产分割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依据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对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离婚协议中夫妻之间的债务分割只能在夫妻之间产生法律效力,不能用来对抗债权人,也没有外部法律效力。债权人仍然可以作为共同被告主张其债权。
综上所述,双方在离婚时会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利等问题进行相应的协商,但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不可避免的会有房地产或车辆被借出,所以分割时会根据财产的实际价值进行分割,主要取决于双方的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