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的材料和程序是什么

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因为离婚协议只有在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所以即使离婚协议已经公证,离婚协议也不能在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生效。因此,离婚协议公证的意义似乎不是很大,也没有多大的必要性。然而,为了安全起见,双方也可以选择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

二、离婚协议公证材料1、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

2、子女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案;

4、相关的财产权属证明,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离婚协议公证程序:

公证离婚协议时,双方必须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程序如下: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和行为能力、含义。

2、审查离婚双方的基本情况和协议的内容(1)询问离婚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夫妻关系是否确实已经破裂(2)审查双方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已作出妥善安排(3)宣传法律并征求双方对共同财产处理的意见。

(4)询问双方对债权债务处理的意见。

(5)询问双方关于探视权的协议。

3、出具离婚协议书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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