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必须盖章离婚协议吗

为协助离婚,双方签字具有法律效力,无需民政部门盖章。

双方要求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的,应在离婚证上加盖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的公章。协议不需要盖章。

离婚协议是以离婚登记为有效条件的协议。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协议没有生效,但只有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协议才会具有法律效力。然而,这种效果也是有限的,即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中规定的内容,守约方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法院判决被告履行协议中规定的内容来实现其合同权利,而不是直接要求法院根据离婚协议来执行。

至于是否进行公证,这不是很有必要。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证明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司法手段。

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取决于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不一定与公证相关。

村委会和街道会给你一张离婚证,然后把这张证明拿到民政局去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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