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现在是人们离婚的主流方式。但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这是因为对于协议离婚,“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妥善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是必要条件。离婚协议不仅应明确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还应明确离婚后更重要的问题,如如何生儿育女抚养和如何分割财产。一份写得好的离婚协议将为双方未来的和平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相反,尽管婚姻已经离婚,但仍有许多遗留问题会给双方带来麻烦。
当然,离婚协议的成立并不意味着离婚协议会生效。离婚协议中关于如何分割财产和谁将生孩子的协议抚养以夫妻婚姻关系的解除为条件。如果双方没有解除婚姻关系,这些协议就根本不能讨论。《民法通则》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有条件,有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具备时生效。”因此,离婚协议被认为是有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带的条件是解除婚姻关系。
除了说明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结婚证号码,有效的离婚协议还应说明:
1、双方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利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用的负担和支付;
3.财产处置,包括家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等。
4.其他事项,如住房问题、对配偶一方困难生活的经济援助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一般来说,离婚登记后,向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除非一方有证据证明他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受到欺骗或胁迫,否则很难反悔。
因此,在签署协议时,一个人应该冷静和理性。同时,协议的内容应该是可操作的,不要太简单,协议的条款也不应该太宽泛。例如,协议规定财产已经分割,双方对此没有异议。由于协议中没有反映什么样的财产以及如何分配,双方的意见很容易产生分歧。一方认为财产分割已经完成,表明没有必要分割财产,财产将归财产所有人所有。另一方认为,由于对该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没有明确约定,应视为约定不明确,没有分割,应依法分割。这样,如果不能达成共识,人们只能诉诸法院。
此外,还必须防止一方在签署离婚协议时隐瞒财产。因此,不可能达成类似“男女名下的其他财产归对方所有”或“双方之间没有其他财产纠纷”的协议,以避免在离婚后失去起诉和分割对方其他隐藏财产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