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管辖权在哪里

离婚协议的管辖权在哪里

1.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婚姻缔结地(通常是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下列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二)被告失踪或者被宣告失踪;

(3)被告被劳动教养;

(4)被告被监禁;

(5)被告都被取消了城镇户口。

离婚协议能规定管辖权吗

首先,离婚协议不能规定管辖权。其次,法院协议的管辖范围是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但离婚涉及到人身关系,因此不适用协议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和其他与纠纷实际有关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不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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