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纠纷女方辩论词,离婚辩论赛反方一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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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法庭辩论词

对于 离婚 法庭辩论词,法律来解决,只是,这时候,双方的感情也就彻底的破灭了。 确认离婚之后,如果无法自主的解决离婚事情。 北京 离婚律师 建议当事人双方还是依照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避免出现纷争,也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误会。 通过法庭调节来离婚的时候当事人双方应该如何辩论: 一、首先都是需要对双方的感情进行陈述,并且确认两人无法继续生活,过错方是谁等等。一个家庭四分五裂,其实也并不仅仅是一个人的事情,也不仅仅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总是会有许多的磨合点,有许多的分歧,磨合的不够好,走偏了,便就得分开了,无法回到原点了。在将离婚案件提交法庭之后,双方都有自己的发言权,要确认好夫妻的感情是否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并且了解谁是过错方,谁提出离婚等等,准备充分的资料,做好讲解的准备,将事实依据全面的如实讲述,才能够帮助法官判定相关的内在缘由。 二、两人子女的 抚养权 的辩论。当事人双方在进行离婚辩论的时候,也需要顾虑到小孩的状况。很多时候,两人离婚,受到伤害最大的,不是当事人,而是小孩。在法庭上进行辩论的时候,一定要充分的考虑到小孩的心理,及时的给予辅导与纾解,避免引起小孩的心理扭曲,并造成以后无法弥补的缺憾。 三、 离婚后财产分割 也是其中的一种辩论形式。双方离婚,财产的问题是无法避免的。不论是怎样的家庭,都有 夫妻共同财产 ,都有两人共同担负的责任。在决定离婚之后,这些东西就全部要划分开,两个人就成为了一个人。

离婚开庭女方答辩技巧

当事人在法庭上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对自己有利的原则进行陈述。具体的陈述内容,应该根据自己案情发展,灵活进行。

离婚在我们的国家是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其中诉讼离婚基本上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诉讼离婚一般都是需要去法院进行解决的,法院肯定会给开庭审理,在答辩的时候肯定是需要有一定的方式流程的。那么离婚女方答辩技巧是什么?

一、离婚开庭女方答辩技巧是什么?

当事人在法庭上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对自己有利的原则进行陈述。具体的陈述内容,应该根据自己案情发展,灵活进行。

同时,当事人必须了解一点,在民事诉讼中,当事双方的权力是平等的。法院会依法保护,在庭审时,双方为自己辩解的权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二、打“离婚官司”前,要做好准备工作

1、诉讼的证据准备;

2、家庭财产的保护。

对于多数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来讲,由于是第一次参与诉讼,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然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诉讼的中心确是围绕着“证据”展开的,没有证据,往往是败诉收场。例如,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纠纷,在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前。应当有意识地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比如,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对其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记录以及出警记录、笔录,或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证人证言等。因此,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收集相关证据,在起诉之前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诉,往往会败诉告终。

一方起诉离婚后,另一方很可能会开始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在起诉前,要冷静的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整理。在必要时,甚至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

三、接到人民法院传票,开庭前该做如下:

冷静处理是核心,要有针对性的进行答辩准备,比如根据对方诉求收集反证。

许多当事人接到法院传票时,不免紧张出错。特别在看到原告的起诉状后,被紧张、气愤、担心的情绪困扰,其实这些都是没有诉讼经验造成的,法院一般只有在庭审时,才会听取原告的诉讼请求,对于原告的诉状内容,原告具有举证责任,没有证据不会采信。收到传票的被告应当针对原告的诉状内容及证据,收集相关的反证。

有不少离婚诉讼的被告认为,“第一次离婚诉讼,只要我坚持不离婚,法院就不会判离”。其实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在原告已向法院提交大量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的前提下,此时被告没有依据的坚持不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就不好说了。打离婚官司是一件严肃的事,任何一方都不能凭经验办事,也不可掉以轻心。

在答辩时,切忌什么都说。答辩状要抓住根本,有针对性条理清晰答辩,在关键问题上给法官留下印象。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简易程序,被告也应该有十五天的答辩期。不足十五天的,可以与法院联系,要求答辩期限。

在辩论阶段,对方陈述时要认真听,不要生气或紧张。把对方说的不实的地方,记录下来。在自己发言时,有理有据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答辩时,往往一直在纠正对方,其实这样做效果并不好,要坚持自己的思路,不要被对方打乱。

对于离婚开庭女方答辩技巧的问题我们首先要注意的是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在法庭上面整理好思绪,不能因为对方的打断把我们的思绪给打断,这是大忌。然后不要什么都说,要给法官留下一个好的印象,对方如果有说的不行的地方惹我们生气千万不能生气。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陈述词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陈述词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陈述词,如今很多的人婚姻中出现不顺就会选择离婚,而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以下分享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陈述词。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陈述词1

一、想要回子女抚养权怎么陈述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从如下几点做起: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一转眼,孩子就会长大,再提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没有多大意义。

二、哪些情形能要回孩子抚养权

法律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女子,原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离婚父母对子女抚养的五大疑虑

1、夫妻离婚以后,抚养权一定归属父亲吗?

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做考虑,不再想当然尔归给父亲,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子女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子女的意愿及态度、对子女的教养计划、与子女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子女抚养权的依据。

2、丈夫的收入比妻子多,就一定会获得抚养权吗?

在法律上,父母亲的经济条件并不是评断抚养权适当与否的唯一标准,还是以真正能对子女负起照顾责任的一方才会获得抚养权,不过父母还是要有最低的经济能力,足以让子女维持温饱,才能负起抚养责任。

3、抚养权归属对方,以后就看不到孩子了吗?

抚养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抚养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子女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子女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由父母亲加以协议,当然,如果父母协议不成也可以要求法院来处理。

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到这种情形会相当沮丧难过,请特别记住,当有抚养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4、如果我得到抚养权,对方就不用负担子女生活费用吗?

一般人经常有的观念:“既然已经失去子女抚养权,自当不必负担生活费用!”事实上这个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我们必须要提醒所有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亲属关系与抚养义务。

不因离婚与丧失抚养权而消灭,所以当抚养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抚养权之一方,仍要负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直到子女成年为止,如果未享有抚养权之一方拒绝负担扶养费用,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主张,称为给付抚养费之诉。

由法院在审理抚养费用时候,通常法院会参考每人每月经常性消费支出及抚养费支付义务人收入数额作为标准,判决或调解支付抚养费的数额。

5、抚养权判给对方,如果对方不照顾孩子,该怎么办?

抚养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子女负起教养责任,如果行使抚养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或对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时,未享有抚养权之一方、未成年子女,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

其次需要表明自己的优势,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是根据孩子的年龄以及父母双方的客观状况来判决的。一般来说,孩子的年龄起到主导型的作用。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陈述词2

一、女方争取抚养权的陈词怎么写

离婚案件抚养权代理词包括首部、正文以及结束语。

审判员:

XX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陈××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就原告与被告何××离婚纠纷一案出庭参加诉讼。根据刚才庭审调查的情况和本案争议的焦点,提出以下代理意见,希望得到法庭的采纳:

(一)关于离婚。

因双方均确认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并都请求法院准予离婚,故请求法庭根据原被告双方共同的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代理人就不再展开。只强调一点: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原被告之间感情不好并非始于20XX年。而是因为草率结婚缺乏必要的婚姻基础,且因性格不和婚后没有建立夫妻感情。

同时被告及被告家人对原告及原告父母一家不断的侵扰、威胁及行凶导致了双方感情的彻底破裂。该事实有双方共同生活所在地社区的证明、双方生活中的邻居的证言、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笔录材料等证据足以证明。被告所称双方感情很好、是原告暴力导致感情破裂的说法与事实不符。原告性情忠厚,根本就不可能有被告所谓的暴力倾向,被告属于捏造事实。

(二)关于双方女儿陈星(注:化名)的抚养归属。

代理人认为,双方女儿陈星的抚养归属问题应当本着有利于陈星今后的成长和教育的原则出发考虑。为此,应综合考虑女儿陈星自身的年龄、原被告的经济能力、女儿的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等因素。

1、从年龄来看,陈星20XX年2月6日出生,现已2周岁以上。马上就快满3周岁了。早已过哺乳期。应更着重从经济能力、生活习惯等因素考虑抚养归属。

2、从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来看,陈星自出生以来,一直是原告父母实际抚养,原告也非常喜欢女儿,处处呵护有加。陈星已经形成了与原告父母及原告共同生活的习惯,也熟悉这样生活环境。这样的环境属于陈星一贯以来的生活习惯,也有利于陈星今后的成长。

而反观被告,她因自身性格原因,平时基本不带孩子,与孩子极不亲近,关系疏远。并不适合承担直接 抚养女儿的责任。以上事实有原、被告共同生活周边邻居的证言、双方共同生活所在地的社区所出具的证明等加以证明。这些证言和证明因均由贴近双方生活的群众和社区所出,且与双方没有利害关系。

具有足够的可信性。请求法庭采纳。被告一再称,陈星自出生以来一直跟随被告、双方有深厚的感情,明显与事实不相符合。也与双方生活中的群众的说法不相符合。请法庭明查。

同时,从双方在派出所所签的《临时协议》也可以看出,女儿晚上是不随被告过夜的.,要送回原告及原告父母家,只有女儿本人愿意的时候才呆在被告娘家过夜。可见,女儿平时的生活、过夜等离不开爷爷奶奶和原告。

3、从谁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保障陈星的成长和受教育来看。显然,本案原告工作稳定、收入良好,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保障女儿的成长和受教育。同时,原告本人非常喜欢女儿,且没有任何不良习惯(被告称原告有暴力和赌博恶习显然属于捏造事实),也适合承担直接抚养女儿的义务。再加之,原告的父母也承诺,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并提交了证据)和足够的精力,来帮助原告一起共同来抚养陈星。

而反观被告,因没有工作,谈不上经济的持续能力。光有股份分红,但随着女儿的成长必将远远不够。同时被告提交了其父母的承诺书,但该承诺书承诺的内容相当部分不真实,(刚才代理人在质证的时候已经一一指出)承诺的事项超出了被告父母自身的承受能力。可见被告没有足够的能力保障女儿今后的成长和教育的。

另外,必须要指出的是,原告的父母与被告的父母有一个最根本的区别是:原告的父母同时也是陈星出生以来一直的抚养和照顾人。他们的承诺有特殊的意义在内,并有足够的理由令人信服。而被告的父母因不曾与陈星共同生活,其承诺没有足够的理由令人信服。

4、被告称原告工作忙碌不适宜抚养女儿、隔代教育不利于女儿成长。被告又称其本人不可能再有孩子、其学历较高适合抚养女儿等。均不能让人信服。

首先,原告虽工作繁忙,但都是为了家庭生活地更好。工作忙碌与照顾抚养女儿并不冲突。其次,女儿归原告抚养不等于隔代教育。原告的父母是帮着原告一起共同抚养女儿的成长。最后,并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不能再生育。且高中也不是高学历。

综上,女儿归原告抚养显然更有利于今后的成长和教育。

二、女方争取抚养权的证据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三、男方争取抚养权的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陈述词3

娘家财力足以支撑抚养重担

作为一名没有工作和收入的人,堂姐本身是不具备经济实力去抚养孩子的,加上目前疫情问题,导致堂姐连暂时的工作都找不到,这在法庭上是严重的不足。

直到大伯出面作保,表达了对女儿的支持和对外孙的呵护,并提供了稳定的流水账单和大额储蓄,这才给了堂姐足够的支撑,让法庭认可她有保证孩子衣食无忧的能力。当然,这只能让法庭的天秤倾斜,还不足以对抗男方的经济实力,最重要的还是下一点。

母子感情极深,不适合分开

法律有规定,当孩子满十周岁时,孩子的选择将作为法院判决的参考依据。作为全职妈妈,堂姐的生活和情感可谓是围绕着儿子打转,一颗心全在孩子身上,母子感情极深。因此,在法院参考孩子的意见时,孩子果断选择了要跟妈妈一起生活。

这里要提醒大家,孩子的意见非常重要,妈妈们一定要好好争取。

与男方进行利益置换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时,说服男方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作为婚姻中的净身出户者,堂姐本应该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但她为了让对方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单方面保证愿意放弃抚养费,这一切反而得到了前夫的.尊重,也是对方在法庭上没有积极进攻的主要原因。

离婚开庭期间女方答辩技巧有哪些

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案情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

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录,然后继续向下听。

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顺着对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对方的陷阱,要“有立”“有破”。

扩展资料: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二、诉讼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三、诉讼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离婚法庭上女方最有利说的话,离婚中女方感动法官的陈述词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婚姻幸福是最好的,毕竟那是一辈子的事。当女人的婚姻不幸时也可以勇敢地去离婚,开始新的人生。那么对于女性来说离婚时在法庭上最有利的说话有哪些呢?即离婚中女方感动法官的陈述词有哪些呢?

对于女性来说如果不是走投无路了都不愿意通过和自己另一伴在法庭上去硬碰硬。但是如果已经走到这一步了,那么一定要注意自己在法庭上所说的话,一方面要对自己有利;另一方面则要在一定程度上打动法官,这样更有利于法官的判决偏向自己。以下这些技巧可以参考:

1、女方可以从夫妻感情的角度去说,但是注意不是诋毁对方,而是表达出自己的深情,但是也要表达自己在这段婚姻中遭遇了很多,如丈夫出轨、赌博、吸毒、暴力、不照顾孩子和家庭等,展示自己不幸的一面。

2、女方也可以从自己的付出去谈,自己对家庭的付出,自己事业的付出,自己对孩子的付出以及在这段感情中的付出等,这些对自己也非常有利,同时也可以打动法官。

以上两个点都是可以去说的,但是一定要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毕竟说的再好也需要证据的支撑。

离婚中女方感动法官的陈述词有哪些?

离婚中女方感动法官的陈述词举例如下:

1、喜欢这个弱肉强食不平等的社会,这样努力的人才能与众不同。

2、很多时候,之所以逼着自己往前走,不是前面的风景迷人,而是身后的现实很残酷。

3、过去的事情就应该放下,未来的生活才会没有负担。

4、人所缺乏的不是才干而是志向,不是成功的能力而是勤劳的意志。

5、人活着不是要用眼泪博得同情,而是用汗水赢得掌声。

6、我们有什么好怕的,我们来到这个世上,就没打算活着回去!

7、活得开心最重要,不管有多少挫折,都要努力冲过去。

8、我们用人生最好的年华做抵押,去担保一个说出来都会被人嘲笑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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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能:离婚诉讼,夫妻财产处置、夫妻财产风控与配置、婚姻家事相关非诉业务。遗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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