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随着城市房价的飙升,男女婚前购买新房的最大问题是他们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如果双方共同平等地出资购买,无论是一次性购买还是首付,双方共同偿还抵押贷款,相对而言,房子属于夫妻双方。对于那些买房的人来说,这个问题可能要复杂得多。婚后,夏女士发现与丈夫相处很困难,因为她与丈夫不和。她想起诉法院要求离婚。目前,这对夫妇居住的房子是夏女士用婚前贷款自行购买的。到目前为止,将近10万元的贷款还没有偿还。结婚前,双方都没有公证他们的财产。夏女士想问:如果离婚,对方是否有权要求分割财产?
律师意见: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但夫妻双方的特殊财产及夫妻之间的其他协议除外。
对于夏女士提出的问题,有必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对待:
一、该房地产系夏女士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并已用其个人财产偿还贷款的,视为其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要求分割该房地产。该房地产的个人财产属性不因夏女士与丈夫结婚时间的延长而改变。所欠房屋贷款只能属于她的个人债务,无权要求对方偿还。
第二,如果该房产是夏女士婚前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但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那么这部分还款的价值自然会转化为该房产的一部分,即该部分房产价值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待,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该部分房产的价值。
3.如果财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前为结婚目的共同购买的,并且贷款是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毫无疑问,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相应地,未偿贷款部分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需要提醒的是,一旦离婚双方分割了财产,这不是由购买时的价值决定的。财产分割的价值以处分财产时的市场价格为准。如果双方意见不一致,可以根据情况处理。
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以采用招标方式,出价最高的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赔偿对方相应的金额。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可以对该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相应补偿另一方,并相应分担委托评估费用。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以申请拍卖房屋,并分割拍卖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