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新规?子女继承房产四大新规

房产继承“新规”来了2021年起,子女继承父母房产一律这样办理

子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终于有了新规!

《民法典》中,关于房产继承有哪些改变?赶紧来看看吧!

变化1:继承权新增了2种立遗嘱的方式

新的继承规定,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这可就减轻了老人们很多麻烦事儿,例如很多老人不识字、年老了认识不清,可以录像。

变化2:为了防止立遗嘱被迫无奈,新增了“见证人”规定

变化3:新增加遗嘱的“宽恕”制度

变化4新规定设定“遗嘱最新第一”原则

变化5:新规增加了有效继承人范围

新规定增加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了。

按照《民法典》,有4种财产不能被继承。

01: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不能被继承

这种情况指的是:财产表面上看来是属于被继承人的,实际上被继承人并不拥有全部的所有权,最常见的情况是夫妻共有财产。

02:有些权利不能被继承

03死亡赔偿金、抚恤金不能被继承

04:保险金一般不能被继承

保险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看情况。一般来说,如果保险指定了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应该属于受益人,而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当然特殊情况除外。

延伸阅读:

2021年起,子女“不再继承”父母房产全按新规办,子女要留意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现在房子已经成为了财富的象征,也是一个家庭重要的财富组成。根据央行调查组的调查数据显示,城镇居民家庭户均总资产317.9万元,而这些资产中仅仅房产占比就超过了70%。可以看出,现如今的房子在一个家庭中的财富中占比有多么大。另外,房子不仅仅只代表着财富,更是家的象征,是家人居住的位置。并且现在结婚、孩子教育自己福利待遇等等都和房子挂钩。因此,现在的房子对于一个家庭来说非常重要。但是就是因为房子对人们如此重要,导致了不断地有人投资购买房产,房价也在不断地被炒作得越来越高。

可以说,在过去买房子的人基本上都挣到了钱,实现了财富的积累。很多条件差不多的家庭,就是因为买房和没有买房的区别,现如今的生活差距越来越大。买了房子的家庭现在房贷压力也基本没有了,也不用考虑房租的问题,房子也升值了很多,而没买房的家庭,虽然存着钱,但是钱在贬值,房价不断上涨,导致现在攒的钱已经不够首付,并且房租也随着房价的上涨而不断上涨,现在每个月还有房租的压力。因此,现如今在城市中有房子和没房子的家庭生活条件和承受的压力都是截然不同的。而对于现如今的年轻人来说,买房子非常困难,靠自己的工资基本上不可能买得起房子。但是现如今很多家庭也都有了房子,特别是城镇家庭,根据央行调查组给出的数据,现在96%的城镇家庭都有房子,并且户均1.5套房子。所以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说自己家并不缺房子,只是自己买不起房子。于是乎,很多人都不买房子,就是准备以后继承自己父母的房子。

对于继承自己父母的房子,如果是独生子女还好说,一般继承自己父母的房子没有多大问题,但是很多家庭都不是独生子女,特别是70后和80后,基本上都有几个兄弟姐妹。现在很多子女就因为父母留下来的一套房子挣得不可开交,不少还为此闹到了法院,本来和睦的兄弟姐妹就因为继承房子的事情反目成仇。这样的事情现在发生的不少,笔者身边就有这样的事情。其实原因也很简单,现在大部分父母依然存在重男轻女的观念,很多人也认为老人的房子就该给儿子,但是老人去世以后,在没有任何书面遗嘱的情况下,就容易造成资产争夺了。由于现如今一个家庭大部分的财产都在房子,所以房产就成为了子女们争夺的对象。

但是现在已经2021年了,最新的《民法典》已经正式实施,而在其中针对资产继承的问题有了最终的规定,子女都可能不再继承父母的房产。

而这些新规定很多都不符合我们传统的思想观念,不仅父母有自主权来决定谁(不一定是自己的子女)来继承自己的财产,子女继承父母财产时产生的问题也都需要按照最终的规定来办,对于这样的继承方式,子女闹也没有用。

因此,对于子女们,也要对继承新规定有所了解。

第一:增加“代位继承”,继承范围扩大,子女们也可能继承不到父母的房产和其他财产。

在我们的传统思想观念里,父母的财产自然要归子女们来继承,特别是儿子有优先继承权,以前基本上也都是儿子来继承父母的房子和其他财产。而在过去的法律中也是直系亲属第一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位继承人。但是很多时候老人的兄弟姐妹可能都不在了,而自己的子女也可能不孝顺,而老人的房产和其他财产最后还是由不孝顺的子女来继承。但是现在不同了,根据《民法典》中最新的规定,以后只要父母不愿意将财产交给自己的子女,就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将自己财产继承给其他人。

并且现在继承范围扩大了,增加了“代位继承”,也就是以前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如果去世之后,就比如老人的兄弟姐妹去世之后,老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就是老人的侄子侄女都在继承范围之内,代替自己父母成为继承人。很多老人在老家养老过晚年生活时,自己的孩子都不能在身边,而老人的侄子侄女可能在附近生活,而现在老人的侄子侄女如果有继承老人的遗产资格的话,那么他们就可能会好好照顾老人,让老人的晚年生活过得更好。而老人的子女发现自己不一定100%能够继承父母的房产和其他财产之后,也可能会开始孝顺老人。

第二:房子可以设立居住权,不继承房子的产权也可以居住。

很多时候,老人自己的孩子不孝顺老人,但是老人的一些朋友或者邻居经常来照顾老人,在这种情况下,老人可以立遗嘱来将房产继承给这些帮助他的人,也可以在将房产继承给自己的孩子的前提下,将房子设立上居住权给帮助老人的人。这样,老人不但将房产继承给了自己的孩子,帮助老人的人也有了房子的居住权。

被设立居住权的房子,房子产权所有人在居住权所有人的允许下,不得使用或者出售房子。而拥有房子使用权的人在没有产权的情况下可以一直居住这套房子,直到去世或者放弃房子的使用权。很多老人不舍得将自己房子给外人,但是这些人又帮助了自己,而设立居住权刚好可以解决老人的这种矛盾心理。

?第三:公证遗嘱不再有优先级,增加了录像、录音打印等新形式遗嘱。

在实际生活中,老人可能会在不同的时间段里立不同的遗嘱,而这些遗嘱中,如果有在公证处公证的遗嘱,不会不管这个遗嘱立得早还是晚,都是公证处公证的遗嘱为优先。但是根据《民法典》中的最终规定,取消公证遗嘱的优先级。

这是为什么呢?这能够让老人可以更改遗嘱,为了子女能够孝顺老人。一些子女看到老人自己立了遗嘱并且公证了,得到遗产的子女就不想再好好孝顺老人了,而没有得到遗产的子女因为觉得老人不公平就更不会孝顺老人。而现在可以随时更改遗嘱之后,就算拿到了遗嘱,子女们也不能确定这是最后的遗嘱,并且还增加了录像、录音、打印等立遗嘱的方式,立遗嘱越来越简单方便,并且在紧急情况下,在两个人的见证下,老人还可以立口头遗嘱。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们会更加孝顺老人。

其实在《民法典》中对于遗产继承的变化还有很多,

比如明确规定男女继承权平等、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继承人时优先帮助有困难家庭等等。

其实在笔者看来,这些房产和其他财产的继承新规定已经新型的立遗嘱方式,都是为了能够让老人的子女们更孝顺老人,让老人能够在晚年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新规定来了,2021年起,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有变化,再争也没用

随着我国房产商业化政策的不断推进,近年来的房价有着很大的涨幅,而且也造成了人们经济水平的差距,越来越多的人因为有着较好的投资眼光,买房时间较早,所以过着比较舒适优越的生活,有房者和无房者,在生活水平上出现了很大的差距。

相关调查数据指出,在我国的城镇家庭资产当中,房产的价值通常都会占据一个家庭总资产比例的77.7%,这也就意味着,房子已经成为了一个家庭的财富重要组成部分。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人们通常都是用房子的价值和数量来衡量一个人的经济条件。

房产在人们的生活中至关重要,是家族财产传承的重要部分

生活成本

房产将会直接决定一个人的生活成本,对于有房一族来说,房子是一个安稳的保证,不仅能够节省掉高昂的房租,而且在需要紧急用钱的时候,房子还可以用来抵押贷款。

自己的房子也可以进行随心所欲的装修,也能够长期居住,避免了频繁搬家所带来的费用和麻烦。

教育医疗

在城市当中生活,房产更是决定了一个家庭所接受的教育和医疗,这也是为什么学区房格外受到人们购房青睐的原因,一个地段优良的好房子,往往能够给一个家庭带来较好的学习资源和医疗资源。

如果是租房一族,那么在日常生活中就会遇到很多麻烦,虽然我国的政策已经有着相应的补充,但是有房族和没房族,在具体的生活上还是面临着很大的差距。

财富累积

房产也意味着一个家族财富的累积,如果上一代的经济条件较好,给子女留下了一套或多套房产,那么随着子女的结婚生子,两家人的房产又向下延续,到了第3代手中就会至少有4、5套房子,这种财富的累积比存款更加直观,也具有更大的收益。

由此可见,房子在一个人的生命中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我们经常可以在生活中看到,有些家庭因为房产的继承问题而打的头破血流,甚至还有断绝关系,从此不再来往的事情发生。

不过随着2021年房产的新规定推行,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相关规定有了新的变化,对于有些情况来说,即便子女如何争抢,也都变得没用了。

2021年房产新规定: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有变化?再争也没用!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开始正式实行,关于房屋的继承权有着全新的规定,产生了很大的变化,子女不再是无条件地继承父母房产,父母有着房产的绝对处置权。

如果父母在合法的前提下,拒绝子女的继承,那么国家也会保障父母的权益,子女如何争抢都不会有用。

可以自由处置

《民法典》第1133条第3款明确规定,父母可以自由处置名下的财产,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把房子留给子女,也可以留给任何人,无论是国家、单位,甚至是陌生人,都完全是在合法合规的范围之内。

是否尽赡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1130条第4款,如果子女有赡养能力和赡养条件,但是却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可以不分或少分。

这也就意味着,子女是否对父母尽孝,是否承担了赡养职责,将会成为能否继承父母房产的关键,即便是独生子女,如果并不孝顺父母,拒绝赡养父母,那么也没有权利来继承父母的房产。

设置了居住权

除此之外,如果父母生前对自己的房产设置了居住权,也就意味着子女可以继承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却并没有使用权。

比如有些老人会把房子借给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使用,比如保姆或者是其他亲属,但是这项居住权只可以用来居住,不能进行转租和抵押,在法律层面上来说,房屋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子女的。

其实上面所说的这三种情况,都是近年来在遗产继承上经常会出现的问题,国家正是意识到了问题的所在,为了更好地保护老年人的权益,所以才进行了最新规定的修改,除了这些新规之外,还有着另外3点非常明显的变化。

新规变化大,这三点需要格外留意

公证遗嘱优先权被删除

以前立遗嘱的时候可以通过公证,也可以通过书信录音等方式,但是公证遗嘱具有着优先权,也就是说,如果一位老人在立遗嘱的时候采用了多种方式,即便公正的遗嘱并不是他最后的意愿,但是只要进行了公证,都会优先来执行。

但是从2021年开始,这项优先权被删除了,今后确定遗嘱只会以最终的遗嘱为准,并且还增加了录音录像和口头遗嘱等方式,更方便老人来表达自己的意愿。

继承人范围扩大

在最新的规定当中,继承人的范围也扩大了,原本的遗产继承人通常都是子女或者是配偶,从2021年开始,侄子侄女等表亲也可以参与继承。

在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出现的情况下,可以代位继承,避免了老人离世之后,房产收归国有的现象,这也是国家对于我们公民私有财产的一种保护。

男女继承权平等

新版《民法典》之中,女性的继承地位得到了显著提高,男女的继承权变得越来越平等了。

夫妻具有平等的权利和相互继承的权利,而且在法定继承的顺序上父系与母系也更加平等,尤其是在代位继承方面,父系血亲和母系血亲处于同样平等的地位,比如一位老人逝世,在没有子女和配偶继承的前提下,他的侄子和外甥具有同样的继承权力。

对于大多数的普通家庭来说,房子往往是一个家庭最重要的积蓄,也是财富的累积,然而在现实社会当中,总是会存在着一些不孝的子女,也会存在多子女家庭为了房产对博公堂的现象。

关于房产继承的新规将会更有助于解决这些家庭纠纷,而且也能够更好地去维护家庭关系,避免了很多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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