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子女的继子女能否代位继承遗产

一.亲生子女能否代位继承

未形成法定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形成的,可以代位继承。

我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后辈直系血族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死亡子女的后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

在代位继承中,将已经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将继承遗产的人称为代位继承人,就像孙子代替已故父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一样。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后辈直系血族代位继承。”

二、代位继承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代位继承必须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也就是说孩子必须比父母先死亡。

2、有代位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后辈直系血亲,且不受世代限制。 孙子女(外孙子女)和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有权代位继承,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的直系血亲无权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什么人,一般只能继承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继承人违反法律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他的后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只有完全具备以上四个条件,才会发生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不同于归属继承。 转租继承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在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应继承的遗产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在法定继承中,孙、孙既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也不是第二顺位继承人。 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可以进行代位继承。 也就是说,自己的父母去世时,代替自己的父母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但前提是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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