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咨询哪个部门

一.关于遗产继承,向哪里咨询?

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不过是继承人享有的期待权,被继承人不死亡就不发生继承关系,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权才成为既得权。 遗嘱的实现需要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死亡,否则也不会发生遗嘱继承关系。 如果父母健在,不动产的孩子不能继承。 父母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 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权益。 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和合伙财产不能附加分割作为遗产继承。 此类财产在分割以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必须是遗产。 非法获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二、相关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共同所有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分割遗产的,应当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归配偶所有,其余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为家庭共有的财产中,遗产分割的,应当先分他人财产。

《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有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处理的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继承法》第二十九条遗产分割应当在不损害遗产效用的情况下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分割的遗产可通过折扣、适当补偿或分享等方式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与若干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立的公证遗嘱为准; 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作出的遗嘱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分割遗产的房屋、生产资料和特定职业所需财产,应当按照有利于发挥其使用效益和继承人实际需要,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处理。

遗产继承在生活中需要合理的法律条件。 否则,自己的问题处置会陷入一定的困境,相关当事人在解决过程中需要进行合法操作。 但遗产继承存在一定的争议,自己需要注意其规定,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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