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公证材料有哪些东西

现在房屋的移动不仅包括买卖,还包括赠与、继承等。 往往需要办理房屋公证,不同原因需要办理房屋公证,需要准备的资料可能不同。 那么,房子的继承公证资料有哪些? 请律师编辑做详细的解答。

一、房屋继承公证资料有哪些

首先联系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继承人必须出席。 境外或外国继承人不能出席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处理。 不动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出具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或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继承人身份证

3、继承人身份证明

4、继承的房地产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遗嘱(遗嘱继承时)。

法定继承人有多人,不动产只属于其中一人的,需要他人书面同意,表示放弃不动产继承。

二、不动产继承诉讼应当提供的资料

房地产一般通过继承公证和继承诉讼取得继承公证书、调解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继承诉讼的管辖地属于不动产所在地,即继承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继承人有多人,一部分继承人作为原告,另一部分继承人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不动产继承诉讼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出具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或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提供公证书进行认证

4、继承的房地产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遗嘱(遗嘱继承时)。

继承人之间对不动产的名义变更没有异议的话可以制作调解书,关于不动产的继承不能达成一致的话由法院判决。

在房屋继承过程中进行公证,是为了保障继承人的利益,同时避免未来的纠纷。 具体需要的住房继承公证资料,律师编辑已经在上面介绍过了,希望能给你提供一些帮助。

阅读更多

推荐阅读

  • 深圳夫妻财产怎么分配,夫妻双方财产如何分配
  • 深圳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夫妻离婚后财产如何分
  • 深圳夫妻双方离婚后房子怎么分,深圳 离婚 房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