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虚假离婚的概念
假离婚,或者说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没有真正的离婚意思,但是因为对方的串通或者欺诈而做出了离婚的意思表示。
2、虚假离婚的类型
一般来说,假离婚包括共谋离婚和欺诈离婚两种情况。
(1)合谋离婚。
共谋离婚是指婚姻双方出于共同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然后在达到这种目的后再婚的离婚行为。
(1)双方无真实离婚意思表示,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双方都以离婚作为达到共同或各自目的的手段。比如为了避免计划生育而多生孩子;为了逃避债务;对双方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住房进行分配或购买;为了给孩子户口等等。
(三)双方有恶意串通离婚的意思表示,共同采取欺骗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欺骗婚姻登记机关,非法取得离婚登记的。
共谋离婚一般是暂时性的,达到预定目的后,双方通常会按照约定复婚。但也有一些人把事情变成现实,离婚后不顾原协议,不愿意再婚或与他人复婚,容易引起纠纷。
(2)欺诈性离婚
欺诈性离婚是指一方为骗取对方同意临时离婚,欺诈性地承诺对方先离婚后再婚的行为。
(1)这种离婚是欺诈方的真实意思,而欺诈方没有离婚的真实意思。对方因为对方伪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而同意离婚。如果你知道真相,你不会同意离婚。
(2)欺诈者的目的是欺骗对方同意离婚,以达到离婚的目的,所以没有再婚的意思,而欺诈者期望立即再婚。
被骗方不仅是受害人,还与诈骗方一起欺骗婚姻登记机关。
3、虚假离婚的法律效力
(1)假离婚当事人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可以宣告其离婚无效。
办理假离婚登记,骗取离婚证的,经当事人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宣布离婚无效,收回离婚证。假离婚当事人在人民法院骗取离婚调解书的,当事人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法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应当再审。法院裁定撤销原离婚调解书。值得注意的是,假离婚被宣布无效,当然不是无效。只有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离婚无效,收回离婚证和离婚调解书,从离婚之日起才无效,婚姻关系视为未解除。在没有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宣布无效的情况下,虚假离婚的法律效力仍应予以考虑。
(2)假离婚一方或双方已与第三人结婚的,应认定其再婚有效。此时,假离婚当事人宣告假离婚无效的主张消灭,原假离婚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