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假离婚的法律效力
(1)假离婚当事人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可以宣告其离婚无效。
(2)假离婚一方或双方已与第三人结婚的,应认定其再婚有效。此时,假离婚当事人宣告假离婚无效的主张消灭,原假离婚发生法律效力。
2、假离婚存在什么风险?
人的情绪是不确定的,假离婚有很大的法律风险:
(1)财产风险。
共同财产可能成为婚前一方的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婚前一方配偶的个人财产范围,婚前一方配偶的财产是一方配偶的财产。一对夫妇原来的两套房属于共同财产。在“假离婚”的情况下,属于女方。离婚协议中约定归女方所有。即使再婚后,两套房都属于女方婚前财产,都属于她个人财产。
(2)“弄假成真”风险。
一些“假离婚者”在达到不正当目的后已经同意再婚。然而,离婚后,有些人“假装真实”。一方善变,抛弃另一方,拒绝再婚,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引发事端,形成社会不稳定隐患。根据目前《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立法精神,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婚姻自由,尊重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隐私,在行政程序中取消了对假离婚的处罚,即婚姻登记机关不再行使取消假离婚登记的权利。也就是说,假离婚后,婚姻关系出现问题,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不良后果完全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当然,如果婚姻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虚假调解离婚,有证据证明调解不是其真实意愿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要求撤销。但一方经离婚调解后与另一方结婚的,离婚不能再撤销,只能就财产问题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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