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如何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的协议或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或双方当事人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离婚协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或公共利益;
3.离婚的意义是真实的,在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和子女抚养方面已经达成协议。
如何确定多重离婚协议的效力
1.在多份离婚协议的情况下,向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当事人常常有一种误解,认为在多份离婚协议的情况下,最后一份肯定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事实上,离婚协议与《合同法》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主体平等的组织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有很大不同,因为它涉及夫妻关系的解除。
根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或双方因离婚而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对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适用该条款的前提是当事人已经通过协议办理离婚手续,并且离婚协议已经向办理离婚手续的民政局备案。
2.尽管当事人之间有许多离婚协议,但如果他们不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那么许多协议就没有法律效力。
无论离婚的原因是什么,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一方一般会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方面做出适当的让步,但离婚协议或财产分割协议的签订是以双方登记离婚或与人民法院达成调解离婚的协议为前提的。
离婚协议是双方通过协商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的协议或意见。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对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还有其他相关的问题需要知道。欢迎访问咨询无忧找律师网站上的免费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