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分割公司股权

1.一方不是公司股东时,以一方名义办理有限公司出资的原则;(一)夫妻双方协商同意将其部分或全部出资转让给股东配偶,且半数以上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转让出资份额、转让价格等事项达成一致后,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相同价格购买出资的,人民法院可以分割转让出资所得的财产。2.夫妻在工商登记时所声明的出资比例不应视为夫妻对财产所有权的约定。3.离婚案件涉及以一方的名义分割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另一方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身份;(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并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以分割转让所得财产;(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或者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同意退伙或者返还部分财产的,返还的财产可以分割。

夫妻共同拥有企业的财产权,离婚财产可按《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相关规定分割。并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如下处理:

一、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如果夫妻一方投资夫妻共同财产并与其他人经营合伙企业,而另一方不是该企业的合伙人,则可在离婚时评估合伙财产,以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在合伙财产中的份额。共同财产的份额可由一方配偶拥有,并由另一方配偶补偿。它也可以分为两部分,双方以各自的份额加入合伙企业。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这种情况的离婚案件时,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将他们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对方。

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投资设立一方管理的合伙企业,离婚时可以通过股份转让的方式分割企业财产,即一方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继续经营企业,企业财产评估后,一方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转让给另一方,另一方予以补偿。如果丈夫和妻子决定不经营合伙企业,他们也可以解散合伙企业并分割合伙财产。

二、个人独资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夫妻以一方的名义用共同财产投资个人独资企业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夫妻在个人独资企业的共同财产:

(一)一方主张经营企业的,在评估企业资产后,取得方应当相应补偿对方;

(2)如果双方都声称经营企业,在双方投标的基础上,获得企业的一方应相应补偿另一方;

(3)双方均不愿意经营企业的,按照《独资企业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办理。

三、有限责任公司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夫妻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另一方不是公司股东的,人民法院审理夫妻共同财产在有限责任公司分割的离婚案件。

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

?如同其他财产的分割一样,离婚时可以分割的公司股份必须属于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取得的股份或者依法继承、赠与的股份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婚前财产或公司股权不能分割。属于个人财产的公司股权主要包括:①一方婚前合法取得的股权为个人财产;(2)婚后以个人财产投资股权作为个人财产;(3)遗嘱或赠与合同显然只属于丈夫或妻子的权益。离婚时,公司股份的分割方式如下:1。夫妻双方都持有1股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协议,分割应为均分股。2.如果这对夫妇愿意继续持有股份,均分股。3.夫妻中的一方不愿意持有股份,股份的价格将是不愿意的一方的一半补偿。公司将改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否则将有新的股东加入。4.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愿意继续经营,他们可以拍卖或清算公司的资产,分割清算的资产,并取消公司。(二)一方投资共同财产并与其他人持有股份的有限公司;(一)夫妻直接转让股份;(1)夫妻双方已达成协议,将部分或全部投资转让给股东的配偶。如果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2.如果夫妻双方就应转让的出资份额和转让价格达成一致意见,且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相同价格购买出资,则夫妻双方应分割转让出资所得的财产。3.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不愿意以相同价格购买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2)定价补偿时,夫妻之间的股权不得转让。1.持有股权的配偶一方将属于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另一方将以货币形式获得补偿。2.分割夫妻在公司的共同财产需要清算公司的全部净资产、债权债务,并对公司的净资产进行评估。3.夫妻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夫妻一方应当提前缴纳评估费,或者双方各缴纳一半评估费。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双方都不愿意支付评估费,法院不会分割这部分共同财产。(3)当夫妻一方或双方分享共同财产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将以第三方的名义分享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都是未指名的实际股东,并与第三方签订了匿名出资协议,这部分资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分割。第三,出资比例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协议。夫妻共同财产投资和他人设立的有限公司可以登记为夫妻一方或夫妻双方。夫妻之间公平比例的设定通常是任意的。这只是一份正式协议,并不反映夫妻共同财产的实际分配。除非丈夫和妻子以书面形式明确同意谁拥有登记的股份,否则这些股份只能被视为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并被推定为丈夫和妻子的一半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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