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的形式、内容或情况多种多样,那么福州未婚(丧偶)人公证的时限是什么?公证的条件是什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公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无忧找律师网边肖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一、福州未再婚(丧偶)公证办理时间限制
承诺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福州未再婚(丧偶)公证办理条件
1.申请人与需要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2.申请公证的申请人之间没有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
4.需要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25条的规定,符合公证处可以在其执业范围内接受公证业务的范围。
三、福州未再婚(丧偶)公证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结婚证原件、派出所出具的配偶死亡账户注销证明、户口所在地医疗卫生机构或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婚姻记录证明(可通过公证处查询)
2.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公证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2)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和遗嘱。 (4)分割的财产; (五)招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是否有犯罪记录; (八)章程; (九)保存证据; (十)文件的签名、盖章和日期,文件的副本和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公证需要收费。公证的内容不一样,收费也不一样。可以公证的内容很多。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到你。如果你有其他法律问题,你可以咨询无忧找律师他们会提供最专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