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人们思想的不断解放,再婚似乎成为我们生活中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但是似乎很多人对再婚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太了解,那么你知道再婚的财产是怎样的吗分割?想更多地了解再婚的财产是怎样的分割,让我们和无忧找律师一起来看看
一、再婚的财产怎么分割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的规定,区分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罪一方,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理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书面或口头约定财产归谁所有的,双方无争议的,按约定办理离婚。但是,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一方或双方购买劳务和财产所得;
(二)一方或者双方继承、赠与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通过知识产权获得的经济利益;
(四)一方或双方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所得;
(五)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六)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收入;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从复员军人和已结婚10年以上的人员处获得复员费和工作转让费,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计收分割。退伍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补贴和生产补贴,应归本人所有。
4.婚后所得的财产,由夫妻双方分别管理和使用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财产在分割,由各方管理和使用的财产归各方所有。双方分割的财产有较大差异的,差额部分由对方以相当于差额部分的财产抵销。
5.如果已经登记结婚,尚未同居,则一方或双方赠送的礼物和赠品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和数量的合理分割。原则上,各方购买和使用的财产归各方所有。
6.婚前一方拥有的财产,婚后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8年后房屋等有价值的生产资料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4年后视为有价值的生活资料。
7.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证明。当事人不能提供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证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分割平等。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具体处理也可以不同。个人使用的物品通常归个人所有。
二、离婚协议书丢失再婚属重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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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1984年颁布实施)第1042条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的保存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60年。因此,如果法院没有销毁诉讼离婚档案,你可以联系法院档案保管部门,然后作为一方要求复制审判文件。
2.此外,根据有关规定,法院审理婚姻案件,以判决或调解方式批准离婚的,一般会在每个审理年度结束时将审理文书送原婚姻登记机关备查。所以原婚姻登记机关也要有法院判决文件。
3.即使当事人败诉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而再婚,现在的婚姻仍然合法有效,不会构成重婚。
三、离婚再婚生育有哪些条件?
再婚夫妻一方或双方申请生育子女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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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分割的再婚财产也需要看具体的财产,但这是基于照顾无辜一方的原则。我想每个人都知道再婚财产的分割标准是什么。与此同时,无忧找律师的边肖也向大家介绍了离婚协议是否丢失,再婚是否是重婚,以及离婚和再婚的条件是什么。
现在是一个法治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要懂得一些法律常识。法律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处理身边的一些事情。如果你有其他你想知道的知识,请到无忧找律师网找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