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再婚老人离婚的因素很多。从法院审理的案件来看,这些案件可分为以下几类:
1.感情基础不强。
大部分老人在再婚前认识的时间都很短。没有充分了解,就急于找老婆,着急结婚。对对方的习惯、性格、想法、性格缺乏深入了解。在一起生活久了,发现很难“磨合”,不得不分道扬镳。
2.再婚是有目的的。
有些老人因为身体不好,孩子不在身边,想找个人照顾自己的饮食和生活,把妻子当成“保姆”。有些老人经济条件不好,孩子无力赡养,就想找个有钱的老婆依靠。有的老人再婚是为了解决住房或子女户籍等问题。当老人发现自己的目的在这些“实际”的再婚中无法达到时,就会产生不满,分手。
3.爱跟“历史”比。
绝大多数再婚老人与前配偶生活多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再婚后,在感情失落或与现配偶发生矛盾时,会忍不住与前配偶相互攀比。如果再婚配偶的生活习惯和教育背景以及个人素养与原配偶有较大差异,久而久之矛盾会越来越多。另外,没有血缘关系,双方的容忍度会很低,婚姻也很难维持。
4.再婚的配偶彼此有“私心”。
有些老人再婚后只想保护自己的利益,经济上斤斤计较,玩自己的“小算盘”,留着小金库退路,缺乏同甘共苦的思想。一旦这些“不团结因素”被对方发现,双方关系就很容易破裂。
孩子的介入容易破坏老人再婚
老年人再婚的主要障碍往往来自于子女的反对,而子女的反对很多是出于害怕财产落入他人之手,将来不会继承父母的遗产。特别是近几年,房子的价值急剧上升,导致家庭资产突然增加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所以,为了保持“庞大的家庭财富”不外流,再婚老人的子女被阻止再婚或“鼓励”老人再婚后离婚。
实际上,离异的老人都是以子女为代表。双方子女在法庭上互相指责,帮助父亲或母亲“争取利益”,导致矛盾日益激化,老人最终不得不分手。离婚后,拥有自己财产的老人很少住房子,大部分和孩子住在一起。
另外,绝大多数再婚老人都有自己的孩子。重组家庭改变了原来的家庭结构。无论是老两口一个人住,还是和其中一个孩子住,新的矛盾经常出现。有些再婚老人和其中一个孩子住在一起,却被视为外人,受不了冷遇或虐待,不得不再次离婚。还有一些孩子认为老人再婚是“可耻的”,干预阻挠,促使老人逐渐离婚;有些人不想和继父或继母相处,也不想以后服侍继父或继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