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对惠州申请再生育(再婚新家庭的残疾子女)的内容很困惑,一直在咨询边肖。今天,无忧找律师边肖梳理了以下内容来解决这个问题,希望能帮你解答你的疑惑。
处理对象
在本县登记的已婚育龄妇女(非县单位)
搬运条件
1、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都有一个孩子,新合并家庭只有一个孩子,但孩子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女方是镇单位还是无单位。
所需材料
下列证明材料需要一份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计划生育服务证;
3.子女出生证明;
4.女方近期验孕证明;
5.法院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丧偶死亡证明;
6.地级以上残疾儿童医学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材料。
窗口处理过程
1.女方在城镇或者无单位的,从女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取生育一胎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好之后,男女单位都会加评论,盖章。没有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补充审批意见并盖章;
2.到男女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计生办,补充审批意见并盖章;
3.女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
处理时间限制
法定期限:男女双方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补充意见;
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并在审批后五个工作日内上报备案。
承诺期:男女双方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在三个工作日内补充意见;
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并在审批后五个工作日内上报备案。
工作窗口
惠东县镇(街道、管委会)计划生育办公室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