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不承认彩礼犯法吗,否认彩礼不是刑事犯罪。彩礼的支付是为了在根据习俗缔结婚姻合同的基础上缔结婚姻关系。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男女双方在婚约期间支付的财产不完全在彩礼范围内。《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男女双方为增进一般意义上的感情而制作的礼物,如衣服等,不计入返还。男女双方在筹备婚礼过程中为招待、招待亲友所支付的费用为共同消费支出,不要求退还。二、不应认定为结婚彩礼的行为,由于司法解释中引用的“彩礼”是一个非法律概念,我们在处理彩礼纠纷的司法实践中首先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彩礼的实质含义。根据彩礼的目的,在实践中,以下行为不能视为彩礼: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而赠送的礼物。2.男女恋爱时男方为表达感情而送的礼物。3.由男子支付的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共同消费的费用。4.男方及其近亲属在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中赠送的礼物。5.通过婚姻获得财产或骗取财产的行为。婚姻法关于彩礼的规定: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发现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支付,给支付人生活造成困难的。前款第
(2)和
(3)的适用应以双方离婚为基础。》,这一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彩礼纠纷如何处理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