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结婚一年没有结婚证退彩礼吗(一)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发现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支付,给支付人生活造成困难的。该条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是否返还彩礼时,以当事人是否已经订立婚姻关系为依据。即支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接受彩礼的一方应返还彩礼;支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原则上不返还彩礼,只有在
(2)、
(3)项情况下,才会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二)有哪些不退还彩礼的情况?1.登记结婚并同居。2.男女长期共同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共同生活两年以上。3.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均有子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4.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收到的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在共同生活中度过,其权利客体已不存在,故不能返还;另一方面,用于共同生活的彩礼,实际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混为一谈,不应返还。彩礼问题只要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多,就不容易处理,具体问题就很难处理。但只要自己的事情符合具体要求,相关问题的解决就会相对简单,但最重要的是自己的权益不能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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