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离婚退还彩礼规定是什么?,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经查明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支付,给支付人生活造成困难的。前款第
(2)和
(3)的适用应以双方离婚为基础。因此,如果满足以上三种情况之一,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包括女方家庭中实际接受彩礼的亲属)返还彩礼;否则离婚时彩礼不退。当然,如果女方自愿归还,则不受此限制。这里提到的彩礼,在一些地区也叫嫁妆,是严格有针对性的。它只是指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额的现金或财产,表示他有诚意与对方结婚。中国的古代法律称由此产生的婚姻为“订婚和结婚”。因此,如果一个男人向另一方支付财产,那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与对方缔结婚姻关系,他不得不付出。如果有明显的地方习俗,就是彩礼。如果付出的财产不是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付出的,或者当地没有习俗规定只有付出彩礼才能缔结婚姻关系,而是男方完全自愿付出,不附加任何条件,则属于一般赠与行为,不属于彩礼性质。应当作为一般赠与处理,离婚时女方非自愿返还的,法院一般判决不予返还。二、彩礼返还需要注意什么问题?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返还彩礼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如果彩礼是婚前支付的,离婚必须是支持返还请求的前提。如果在支付彩礼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付款人要求返还款项,则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仍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同制。当事人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请求的,法院核准离婚的,可以根据情况提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不允许离婚的,不能支持一方返还彩礼的请求。2.一定是当地婚前付彩礼的习俗。总的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存在于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人们按照民间习俗结婚。如果当地没有这样的习俗,是不可能支付彩礼的。不能认定为彩礼,属于男女交往的有偿财产,法院应根据其具体情况和性质如何处理。3.解决彩礼纠纷应遵循的原则。决定是否返还彩礼,主要判断依据是当事人是否订立婚姻关系。支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结婚的话,原则上不退彩礼(有些特殊情况除外);按照习俗,举行婚礼但未取得结婚证的,解除同居关系原则上不退还彩礼。4.支付彩礼时需要区分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说,彩礼的支付往往是当地市场和社会压力所逼。完全自愿支付,不附加任何条件,是一般的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别规定,通常不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为结婚支付彩礼是我国的民间传统,但是关于彩礼的民事纠纷并不妨碍少数,因此需要关注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