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同居不同于婚姻。此时双方尚未办理结婚手续,不属于正式夫妻关系。但是有些男女除了领结婚证,包括支付彩礼之外,和夫妻关系没什么区别。那么,如果以后解除同居关系,返还彩礼的条件是什么?详情请阅读以下内容。一、返还彩礼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均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意思是,如果支付彩礼后没有缔结婚姻关系,原则上应该返还彩礼。这是对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是没有结婚,彩礼已经付了。(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共同生活的。本案中,男女双方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结婚程序,符合法定婚姻关系,但双方并未真正共同生活。(三)婚前支付,给支付人生活造成困难的。彩礼钱是婚前给对方的财产,一般数额比较大。这种情况是指支付方在付给对方彩礼钱后无法生活的情况。鉴于以上条件,第一个是支付彩礼和婚前双方的约定。根据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双方之间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但离婚应当是条件。在二、返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符合以下三种情况,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在一起生活的;婚前支付,给支付人造成生活困难的。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规定,但共同生活两年以上、有子女或已给予彩礼共同生活,且一方要求另一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有三种情况:
(1)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两年以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接受的彩礼确实已经用于共同生活。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同居期间的彩礼。一般在处理同居期间的彩礼纠纷时,都是根据婚姻期间的彩礼纠纷来解决。这时,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女方就不用返还彩礼。希望无忧找律师边肖带来的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