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的彩礼是在男女关系确定后,根据不同地方的当地习俗,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的财产。彩礼钱是从过去开始的。改革开放后,我国法律禁止买卖婚姻和包办婚姻。大部分地区都废除了彩礼钱,但有些地方还保留着这个习俗。在我国的法律中,对于彩礼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有些财产可以视为彩礼的范畴。结婚时的彩礼,大部分是用来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和结婚时的生活用品。如今,彩礼被用作女方的嫁妆,由子女自己支配。一般来说,男方付给女方的彩礼金额由女方家庭要求,根据男方家庭经济情况确定。由于法律没有规定彩礼,离婚时与彩礼相关的部分被纳入婚姻财产纠纷。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彩礼的金额越来越大。从过去的金银珠宝到现在的现金、房屋、汽车等。彩礼的价值也在不断增加。因此,一旦双方不能结婚或离婚,彩礼处置问题就成为离婚案件中常见的财产纠纷。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还彩礼?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般情况下,男方要求女方按照当地婚俗退还当时支付给女方的结婚彩礼。经调查,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
支持。女方收到男方的彩礼,但双方未取得结婚证;双方取得结婚证,但没有同居;因为一方支付彩礼,一方 生活受损,无法过上更好的生活。我国司法中规定,当符合返还结婚彩礼的条件时,男女双方已支付给女方的彩礼 应返还给男方。但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女方在结婚时获得的彩礼可能已经用于购买夫妻双方的生活用品,彩礼已经合法转化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成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后已经被双方消费。因此,在处理涉及返还婚礼彩礼的离婚案件时,要根据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具体分析。确定夫妻共同消费的范围,判断彩礼的实际价值,根据夫妻关系的长短和彩礼消费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处理这类案件时,处理方式会变得更加灵活,因为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因一方原因解除婚姻合同的,返还数额将根据错误的一方、其过错程度和双方经济情况确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的,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彩礼金额应当变更,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返还的彩礼金额与同居时间长短以及同居期间女方是否怀孕或流产有关。对女方造成伤害后,彩礼金额会减少。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