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国不提倡婚前支付彩礼,但在我国,彩礼一直被人们所使用,已经成为我国婚姻中的一种传统。但是,因为还有彩礼最后丢失的情况,彩礼还能退吗?无忧找律师边肖会为你整理这些内容。欢迎您浏览。谢谢你。小美已经和大纲建立了恋爱关系,即将结婚。小美的父母向大纲家索要彩礼。后来两人因为感情不和分手了,大纲要求退还父母给小美的彩礼。大纲中的这个要求合理吗?律师点评:纲要给小美的彩礼,要按照上述司法解释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姻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彩礼,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同居;
(3)婚前支付彩礼导致支付人生活艰难。相关知识:返还彩礼的条件中国《婚姻法》注重维护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明确规定禁止通过婚姻索取财物。但是,在一些地区,在谈恋爱和结婚的过程中,仍然有一方(主要是男方)给予另一方(主要是女方)一定价值的财产和现金的习俗,俗称给彩礼。虽然彩礼可能会增进男女双方的感情,但并不会让双方的关系变得安全可靠,有些恋人在收到彩礼后还是会分道扬镳。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支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返还彩礼呢?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并于2004年4月1日施行的《法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发现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支付,给支付人生活造成困难的。适用原款第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所以提醒那些交彩礼和收彩礼的年轻人,如果因为彩礼产生纠纷,要认真学习法律,找个合适的位子坐。